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麒麟区卫健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严格保密审批。严格执行区保密局要求的网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是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主管科室、分管领导、保密委员会审核签批,规范发布流程,做到网上公开信息不涉密。对维护稳定、政法、信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依照公开透明原则,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有力地推进了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了政府权力运行透明度和公信度,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一是机构职能公开情况:部门基本信息、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各科(室)工作职责、所属单位基本信息。二是法律依据公开情况: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涉及本部门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部门的本级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发展规划公开情况:部门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专项规划。四是行政执法公开情况: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及其它行政执法事项。五是业务及服务类公开情况:相关办事指南及依据等业务信息、便民服务承诺以及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结果、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及其它联系方式。六是本部门其他信息公开情况:本部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麒麟区卫计局围绕卫生健康各项重点工作,加大了运用电视、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进行信息公开的力度。截至12月31日,在省、市、区各类媒体公开工作信息241条,麒麟区卫计局与区广电局合办栏目“健康麒麟”每星期播放一期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合计播放44条。官方微博“健康麒麟”对外公布信息115条。
(三)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为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区卫健局把职能范围哪些是需要听证的重大决策,哪些是需要公示的重要事项,哪些是需要通报的重点工作,哪些是需要查询的信息,进行了具体细化和明确。一是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区卫健局将廉政建设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2019年,全区卫健系统在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物业管理招标、部门预决算等信息12条。通过信息公开,有效防范了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二是区属各卫生计生单位还在单位人员密集、显眼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药品价格及诊疗收费标准,让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同时也较好地维护了患者的知情权。
2019年,区卫健局在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卫生健康工作信息1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9年度区卫健局未收到申请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
无。
(三)咨询处理情况
麒麟区卫健局接到最多的咨询是有关“全面二孩”、办理生育服务证、计生优补政策、健康扶贫医疗补偿报销、卫生许可证办理、儿童疫苗接种、护士资格证报考、医师(助理医师)资格报考、医疗纠纷投诉等方面的问题。一般的咨询方式是12345专线咨询、各科室接到咨询电话、网络咨询、现场咨询。共计接到12345专线咨询200余人(次),即时答复200余人(次);网络咨询2人(次),网络答复2人(次);现场咨询300余人(次),现场即时答复300余人(次);电话咨询200余人(次),电话即时答复200余人(次)。12345政务热线收到案件21件,办结21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9年度区卫健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9年度区卫健局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 | 0 | 13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6798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虽然区卫健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内容单一;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从事信息工作人员严重缺乏,工作量大,要求严格,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四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五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深入改进作风的重要内容,作为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主动性和创新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