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麒区政办〔2019〕10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理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保障人民群众对住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依法主动公开方面。围绕2019年麒麟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全面深化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紧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依法公开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使用、公租房和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等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工作领域的政府信息。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依法对农村危房改造扶贫项目、相关政策举措及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围绕机构改革调整,在2019年11月依法公开了麒麟区住建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公开基本目录,全面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围绕加强财政预决算工作,重点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信息;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民生项目等工作,依法公开中心城区破损主次干道和人行道修复、城市路灯维修改造、张三口交通节点改造及防洪工程、水石路、靖江路、东过境高速公路珠街连接线、寥廓南路南延线、寥廓公园提升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驻麒中央及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及维修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的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采取的举措等政府信息;围绕全面落实河长制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依法公开治理黑臭水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市政雨污管网改造、防洪节点改造、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等涉及生态环境的项目工程建设进展、投入使用成效等政府信息;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对办理建筑业企业业绩核查,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办理新办企业资质初审及资质升级初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的推进情况、措施等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67件,配合麒麟区委、区政府将涉及公共利益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建议及提案办理结果全部予以公开。2019年,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麒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 361条,坚持每周至少更新信息3-5条;通过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及中国网、中国文明网、云南网、云南文明网、云南通曲靖党政客户端、曲靖M、麒麟云、曲靖日报、掌上曲靖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推送信息800余条;12345政务热线共接受群众咨询8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在区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了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渠道、投诉渠道等内容。2019年,区住建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服务方面。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上报、政府门户网信息的更新、维护和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前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有效。抓好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基础管理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关闭了区住建局在腾讯网上开通的麒麟住建微博:ynqlzj@126.com。现除了在区政府门户网和其他新媒体发布信息外,没有其他的网络平台。
(五)工作监督检查方面。将局属各事业单位及机关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重大政府信息公开失误的事件,追究有关个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1 | 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2 | 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79575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拓展和加强,对重点、敏感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深入、不具体、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化硬件建设滞后,专业技术人才较为缺乏,人员配备与日趋繁重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紧紧围绕深化改革、民生改善、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优化信息公开程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众参与度。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多层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兼职人员履职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