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201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现将《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201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思想文化
工作组201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思想工作任务的落实,圆满完成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工作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着力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的创建工作机制,打造品牌项目,补齐工作短板,形成综合效应,为顺利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加分。
二、工作目标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全面完成《测评体系》规定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育文明道德风尚、长效常态的创建机制工作任务,确保每个重点任务工作指标全面完成,在测评中不失分,为全区在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宣传思想文化专项工作组职责,重点健全完善5项工作机制,深入推进10项主题宣传、广泛开展14项主题活动、制定印发20项工作方案文件。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完善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的推选制度,发动群众选树典型性、先进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标杆。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
完任时限:2019年6月30日
2.建立健全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的帮扶礼遇制度,引导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加强对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荣誉称号的管理。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
完任时限:2019年6月30日
3.建立文明旅游部门联席会议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筹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制度;落实《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发改委、麒麟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4.建立健全文明委统筹指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公益广告宣传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任时限:2019年7月30日
5.建立健全文明委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和制度,有效承担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充分发挥文明委成员单位的作用。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文明委成员单位
完任时限:2019年7月30日
(二)深入推进各种主题宣传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区属媒体运用理论文章、专题专栏、评论言论、通讯专访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曲靖M-麒麟客户端和其他移动多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网上宣传报道。(每个季度5张样报图片、5 张电视截屏、5 张网络截图、5 张新媒体载图)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完任时限:2019年12月30日
2.形势政策宣传:区属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全年每月宣传次数不少于5次,提供报纸样报图片、电视截图、网络截图;区属媒体大力开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题宣传,每月提供2 张样报图片、电视截屏、网络截图;区属媒体广泛宣传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进展成效,每类开展5次以上宣传,全年提供5张样报图片、5张电视截屏、5张网络截图。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完任时限:2019年12月30日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持续有效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报纸、电视台开设专题专栏,每月宣传不少于2期(次),新媒体宣传不少于两种形式,每月不少于2张网络截图。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完任时限:2019年12月30日
4.家庭文明建设宣传:区属媒体大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宣传,各类媒体年度宣传不少于5次,分别提供5张样报图片、5张电视截图,5张网络截图。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完任时限:2019年9月30日
5.节俭养德宣传:区属媒体宣传推广“光盘行动”等经验,引导人们理性消费、健康生活,各类媒体年度宣传不少于5 次,提供5张样报图片、5张电视截屏、5张网络截图。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完任时限:2019年9月30日
6.我们的节日和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区属媒体在传统节日期间大力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每个节日分别提供1张样报图片、1张电视截图、1张网络截图。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完任时限:2019年10月10日
7.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宣传:区属媒体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专题宣传,每个季度至少刊播5期,宣传5位以上先进模范,全年提供20张样报图片、20张电视截图、20张网络截图。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0日
8.文明旅游宣传:区属媒体法定节假日期间认真做好文明旅游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均开展文明旅游典型宣传或反面曝光,每个节日期间提供2张样报图片、2张电视截屏、2张网络截图。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完任时限:2019年10月10日
9.公益广告宣传:区属媒体持续刊播公益广告。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新媒体客户端每月不少于30条(次)。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网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融媒体中心
完任时限:2019年12月30日
10.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区属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提供开设专题专栏经常化宣传精神文明创建的样报图片、电视截屏、网络截图。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完任时限:2019年12月30日
(三)广泛开展14项主题活动
1.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5次以上,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1次以上。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文明办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0日
2.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讲堂活动,纳入党校课程安排;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全年组织开展30场以上“六进”宣讲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体育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0日
3.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实现党员干部群众全覆盖,全年组织40场以上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体育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
4.在重要时间节点(清明、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及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运用基层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方式,组织开展中国
道路宣传教育活动,每个时间节点组织3场不同类型的活动,共30场活动。其中:
(1)开展清明节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2)开展“五一”国际劳动节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开展“五四”青年节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团区委、区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4)开展“六一”儿童节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妇联、区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5)开展“七一”建党节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
(6)开展“八一”建军节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7)开展“十一”国庆节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
(8)开展抗战胜利日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9)开展烈士纪念日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0)开展国家公祭日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按具体时间节点完成
5.创作推出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说、诗词、戏剧、动漫、歌曲、曲艺等文艺作品,提供5张不同作品海报、封面照片或新闻报道截图。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联、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6.依托图书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课外活动基地、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年内各组织不低于2次教育实践活动,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求普遍组织开展。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宗委、团区委、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0日
7.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在党员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每类人群组织3场以上教育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8.开展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主流价值活动,每类组织开展3场以上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体育局、团区委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9.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主题活动,组织开展3场以上主题活动。
牵头单位:区妇联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文明办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0日
10.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春节、元宵、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每个节日组织1场主题活动。其中:
(1)开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道)
(2)开展七夕节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妇联
责任单位: 区总工会、团区委、各镇(街道)
(3)开展中秋节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道)
(4)开展九九重阳节有关活动。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老龄办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按具体时间节点完成
11.组织开展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活动,组织专业院团分别进校园、进乡村各演出10场以上。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12.组织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巡讲巡演活动,年内组织开展30场巡演巡讲“六进”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9年7月30日
13.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年内组织开展10场以上。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区卫健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司法局、区科协、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
14.广泛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年内组织活动100 场以上。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
(四)制定印发20项方案文件
1.制定印发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的年度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区委办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
完成时限:2019年6月10日
2.制定印发全区宣传思想文化要点。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9年6月10日
3.制定印发区委宣传部开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题宣传教育年度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4.制定印发区委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年度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办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5.制定反映区有关部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等活动的相关正式发文。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妇联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6.制定反映区文明委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相关正式发文。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完成时限:2019年5月30日
7.制定印发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年度实施方案或通知。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10日
8.制定反映文物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的相关正式发文。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
9.制定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国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的相关正式发文。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
10.制定反映区文明委或区文明办建立健全帮扶礼遇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制度的相关正式发文。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11.制定反映本区建立文明旅游部门联席会议或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正式发文。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12.制定反映落实《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正式发文。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13.制定反映本区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正式发文。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
14.制定反映区委区政府关于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相关正式发文。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15.制定反映本区把精神文明建设成效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的相关正式发文。
牵头单位:区委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16.制定反映区文明委或区文明办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的相关正式发文。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17.制定反映区文明委部署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的相关正式发文。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18.制定区文明委部署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正式发文)。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19.制定反映本区部署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相关正式发文。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20.制定出台反映本区推进婚丧礼俗改革的相关正式发文。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纪委监委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5月)。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深入推进落实阶段(2019年6—9月)。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分工,深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6月底前工作基本落实到位,该印发的规范文件印发完成,该上报创文办的材料全部上报。同时,按照时间节点,各项该开展的活动有序组织开展,按要求上报好材料并通过审核。
(三)巩固提升迎接测评阶段(2019年10—12月)。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查缺补漏,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全面提高,公益广告达到全覆盖,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进入迎测状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委、政府对创文工作的部署和宣传思想文化专项工作组的要求,成立本单位部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业务,服从专项工作组指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力亲为抓创建;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全力以赴抓落实。单位部门要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决不能推诿扯皮、各行其是。要服务和服从工作组的统一安排,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主动搞好组织协调,牵头抓总,具体责任单位要配合好牵头单位,服从工作安排,抓好工作落实。
(四)强化督查问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要加大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不间断的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创文督查问责工作组进行严肃问责。
曲靖市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