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非物质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各相关项目保护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曲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开展2022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长期(15年及以上)从事并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能;
2.居住或长期工作在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流布地区,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
3.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
5.具有民事行为资格的公民;
6.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未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ー)推荐重点
1.第五、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可推荐1人;
2.前四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无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可推荐1人;
(二)以下情况暂不申报
1.因年龄或身体原因无法在后续较长时间充分履行传承义务的;
2.非遗项目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
3.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非遗传承人可向非遗代表性项目所在的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各项目保护单位的非遗传承人可直接向其项目保护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麒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通过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从技艺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针对性评价;各项目保护单位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请,由项目保护单位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
3.各单位于8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统一拷贝至 U 盘或移动硬盘)报送至麒麟区文旅局艺术和文物遗产科,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4.区文旅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文化站或各项目保护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5.区文旅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经复核审定,现场抽样调查、社会公示等程序后,对2022年度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予以公布。
四、申报材料
1.推荐清单:各乡镇文化站和各项目保护单位向区文旅局推荐本地、本项目保护单位申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清单(附件1)。
2.申报书: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申请及授权书(附件2)。
3.申报片(附件3)。
4.辅助材料:体现有关申请人成就等方面的证明复印件;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的代表性的文件。图片及照片(电子版文件名须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音像资料等。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评选资格。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重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因此,各乡镇文化站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各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可视情况增加面试等环节,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2.广泛宣传,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代表性传承人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同时,对上报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基本信息会在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和主要纸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
3.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各乡镇文化站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认真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针对技艺水平进行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附件:
1.乡(镇)申报麒麟区2022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汇总
2.曲靖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3.曲靖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4.曲靖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诚信申报承诺书
5、曲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书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