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麒麟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
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4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麒麟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麒麟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4年)
根据《“健康曲靖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麒麟行动实施方案》《麒麟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结合麒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
(二)开展健康细胞建设。积极开展健康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医院等健康细胞创建工作,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三)统筹健身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锻炼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间操制度。
(四)深入开展控烟工作。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麒麟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麒麟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连高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必飞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莉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张 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符梅芬 区委编办副主任
刘跃发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燕林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晨蕊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卫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邓红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代石全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叶光炳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晏 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凤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李 娉 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副局长
李 晶 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副局长
杜 文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 浩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 欣 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陈华功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志刚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 洁 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刀桂云 区统计局督察员
赵志强 区商务局副局长
曹金昆 区水务局副局长
肖冀秋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夏 俊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黄 超 市广播电视台麒麟报道新闻中心
沈 倩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玲 区妇联副主席
肖燕伟 区科协副主席
李声威 团区委副书记
刘 韬 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经理
孙乔花 区红十字会专职副监事长
陈云波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各镇、街道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由王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定期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梳理需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的重要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及工作网络
1.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构建“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成立相应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2.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区级设置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做到网络单位底数清晰,全覆盖;各行业、各单位有健康教育领导机构及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有领导机构文件及人员名单,按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3.加强经费保障。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强化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健康教育机构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定期开展覆盖全部网络单位的健康教育专业培训,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发布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制作健康传播材料,定期组织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5.普及健康知识。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信息发布制度,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卫生健康局、区融媒体中心〕
6.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在2022—2024年巩固周期内至少开展一次全域、覆盖城市和乡村,样本具有区级代表性的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调查问卷与国家、省级统一,调查严格把关,数据真实,结果合理,采用国家统一方法进行加权标化分析,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8%或持续提升,健康素养水平官方媒体(行政部门或专业机构官媒)进行公布。〔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全场所全行业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1.行业健康教育。各行业部门要积极开展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三减三健、中医药知识技能等知识传播,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认真落实控烟工作,开展健康环境建设,做好自身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做到底数清楚,全覆盖,有本系统各单位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名单),制订本行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工作指导意见,下发各类工作方案、计划,明确职责任务,组织本行业各单位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对行业各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信局等按职能职责牵头负责〕
2.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建立内部健康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面向职工和办事群众传播健康知识,增强干部职工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环境,完善体育锻炼设施,积极打造单位内部健康环境。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定期组织职工体检。掌握并改善职工健康状况,组织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
3.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区卫生健康局要建立健全本系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加强和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工作。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逐步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4.学校健康教育。区教育体育局要建立健全本系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制定教体系统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落实。深入推进健康学校创建,组织开展教师及学生健康体检,关注师生健康;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把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兼)职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重要内容。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健康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有专兼职教师,有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实施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科学健身知识、急救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主动防病的意识,引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行为,减少、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学校〕
5.媒体健康教育。完善全媒体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主要媒体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栏目,结合巩卫、健康素养提升、热点健康问题等,制作、播放健康公益节目,开展针对性强的健康传播活动。加强对媒体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和监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因素。对于传播范围广、对公众健康危害大的虚假信息,要组织专家及时澄清和纠正。〔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台麒麟报道新闻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6.镇(街道)、村(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健康教育。完善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各街道(镇)、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基层医疗机构为核心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有工作计划、总结、督查。要积极打造社区健康环境,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社区要以家庭为对象,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活动,增强家庭成员健康意识,倡导家庭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志愿者作用,注重培育和发展根植于民间的、自下而上的健康促进力量。〔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及辖区内各村(社区)〕
7.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健康教育。在车站、广场、公园、农贸市场、医院、商场等人群集中的重要公共场所及窗口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展板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等区直有关单位〕
(三)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传承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中医药维护自身健康。〔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推进健康县城、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1.加快推进健康县城、健康乡镇建设。加快健康县城、健康乡镇建设,通过完善健康政策、建设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等措施,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辖区常见健康危害,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区、乡镇治理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区爱卫办、区创慢办按职能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2.推进健康企业、学校、医院、家庭等建设。按全区统一部署做好健康细胞建设工作,各类健康细胞建设比例逐年增加。各镇(街道)要组织好本辖区健康村(社区)建设,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区教体局组织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区妇联负责组织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牵头单位:区爱卫办、区创慢办按职能职责牵头;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3.加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为公众提供方便可及的活动场所。〔牵头单位:区创慢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4.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减盐、减油、减糖行动以餐饮从业人员、儿童青少年、家庭主厨为主,健康口腔行动以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为主,健康体重行动以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为主,健康骨骼行动以中青年和老年人为主。传播核心信息,提高群众对少盐少油低糖饮食与健康关系的认知,帮助群众掌握口腔健康知识与保健技能,倡导科学运动、维持能量平衡、保持健康体重的生活理念,增强群众对骨质疏松的警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区创慢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五)高水平推进全民健身服务
1.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新建居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2.设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每个社区、行政村应设置一种以上能够满足青少年和老年人等各类人群需要,可免费使用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包括球类运动场地、健身步道、室外健身器材、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馆等。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传统新兴并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居民增强身体活动意识,培养运动习惯。了解和掌握全民健身相关知识,将健身活动融入日常生活中,掌握运动技能,少静多动,减少久坐,保持健康体重。城市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频度3次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的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鼓励引导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在健身场所等地方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健身效果,预防运动损伤。每千人口拥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低于2.16名。〔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4.落实工间操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形成自觉锻炼、主动健身、追求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牵头单位:区总工会;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
(六)深入开展控烟工作
1.各级政府、各单位成立控烟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控烟责任及措施。〔牵头单位:区爱卫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2.媒体及社会各单位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控烟宣传工作,结合国家和本地控烟立法进展情况,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烟草(含传统卷烟和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下同)危害和控烟技能宣传,加深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提高公众保护自己免受二手烟、三手烟危害的能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及学校、医院、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在日常健康教育活动中,把烟草控制作为重点宣传内容。〔牵头单位:区爱卫办、区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3.清理整治烟草广告,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牵头单位:区烟草专卖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全面推进无烟场所建设。
(1)推动全面建成无烟党政机关,鼓励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吸烟,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无烟党政机关建成比例≥90%。〔牵头单位:区爱卫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2)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主动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劝导、帮助患者戒烟。不在工作时间吸烟,不在医院室内吸烟,不着工作服吸烟。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比例≥9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积极开展无烟学校建设,教师要做学生控烟表率,不在学校吸烟,不当着学生的面吸烟。学校周边100米禁止售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烟。无烟学校建成比例≥90%。〔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4)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有醒目禁烟标识。辖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主要入口处、公共交通工具内,须张贴永久性或半永久性醒目的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吸烟现象有劝阻。〔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5)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所有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禁烟场所、入口处需有明确提示;室内无人吸烟、无烟具烟迹、设控烟监督员并劝阻吸烟;如设置室外吸烟区需离建筑6米外,并设引导标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5、定期开展烟草流行监测。在2022—2024年巩固周期内至少开展一次全域、覆盖城市和农村、样本具有区级代表性的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调查问卷与国家、省级统一,调查严格把关,数据真实,结果合理,采用全省统一方法进行加权标化分析,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健康教育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量化细化工作指标,落实人、财、物,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针对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渠道,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融媒体、文旅等部门要加大巩固卫生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健康教育覆盖面,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成员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和督办力度,确保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