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规定,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制定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该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限 |
1 | 《麒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结果》 |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