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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23年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 文  号麒区政发〔2023〕16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05-17 16:26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23年度曲靖市麒麟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中心:

2023年度曲靖市麒麟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度曲靖市麒麟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重视重大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委、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参照本通知实施。

 

附件:2023年度曲靖市麒麟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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