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政发〔2021〕37号)和《曲靖市麒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麒区政发〔2021〕26号)有关要求,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日
2024年度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类别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 完成时间 |
1 | 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流域2024年春季禁渔管理 | 渔业资源保护 |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4年珠江、淮河、闽江、钱塘江等水域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4〕2号)和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珠江流域2024年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4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