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政规〔2021〕37号)和《曲靖市麒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麒区政发〔2021〕26号)有关要求,麒麟区东山镇人民政府制定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类别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 完成时间 |
1 | 麒麟区九龙河转长河至石头寨段治理工程 | 防洪安全工程 | 麒麟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 麒麟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防洪条例》《曲靖市水务局关于麒麟区九龙河转长河至石头寨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曲水规计〔2021〕22号)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