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
为切实推进全区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推动斩断“不合理低价游”利益链条,进一步推进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三个“百日行动”走深走实,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征集旅游乱象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导游接受无资质旅行社委派开展导游业务、擅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导游在进行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以明示暗示手段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旅行社要求导游和领队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委派导游时未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甚至要求导游垫付或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相关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导游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言行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擅自中止导游活动,恶意甩团、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从而进行指定购物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导游在旅游行程中进行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导游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拼团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旅行社或导游与购物场所、景区景点、文娱演出场所、餐饮服务场所经营者串通,强迫、欺骗或诱导旅游者消费,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组团社未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投诉举报方式
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一)投诉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二)APP投诉:进入“游云南”APP进行投诉;
(三)微信小程序投诉:进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微信小程序投诉;
(四)举报电话:0874—3280656(法定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五)电子邮箱:2431466486@qq.com;
(六)举报来信来访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银屯东路49号(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来信请注明“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线索”。
四、注意事项
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内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上述投诉举报方式向我单位如实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我们将对举报线索逐一核查,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相关企业进行查处。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温馨提示
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选择团队旅游产品出游时,请选择具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规范签订内容明确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虚假宣传,请理性选择、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在旅游行程中,若发生旅游纠纷时,可通过与旅行社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请求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旅游合同、票据、通信记录、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维权。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