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和《麒麟区2019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精神及工作任务,区民政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关于宪法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全国第十四次民政会议精神。以落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为工作主线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总结,提高依法治区、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现将2019年度麒麟区民政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区民政局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民政干部的普法教育和培训,积极宣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政行政法律法规,为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抓好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为使干部、职工更好地学法、懂法、用法,区民政局把学习法制纳入局干部职工的重要学习内容,利用周一例会、党组学习的机会,组织干部职工有计划地学习依法治国有关内容及民政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听取了局党组法治建设工作汇报,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法律,结合文明单位的创建将法治建设纳入麒麟区民政局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之路·平安麒麟”法律知识预赛,并挑选人员参加复赛。
(二)抓好社会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系列专项宣传活动,如:“保密法治宣传月活动”“清明节殡葬改革宣传日” “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等。二是通过举办民政助理员培训班、民政干部培训班,较好地宣传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业务法律法规。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与培训,强化宣传教育成效。如每年的“5·12国家防灾减灾日”“清明节殡葬改革宣传日”与“12·4全国宪法日”,为群众提供了民政法律咨询,为普及法律知识取得积极作用。
(三)制定规范性政策文件。为了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为,文明治丧,绿色生态安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留住绿水青山,保住金山银山。区民政局提请区政府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发布和草拟了相关政策性文件。2019年8月27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活人墓的通告》在曲靖M、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麒麟报道进行通告;2019年11月1日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麒麟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麒麟区政办函﹝2019﹞29号);后期又陆续出台了《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的通知》(麒区政办函﹝2019﹞35号)、《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迁坟的通知》(麒区政办函﹝2019﹞36号)两个政策性文件。
二、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做好民政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区民政局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麒麟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编制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了内部管理,健全行政制度,推行“五公开”制度,一是执法身份公开,凡执法人员须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二是岗位职责公开,办事流程、科室职能一律公开;三是执法依据公开,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工作制度;四是服务承诺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民政工作的办事依据、时限及要求等;五是投诉电话公开,设置了投诉箱,公布了投诉电话。从而充分体现了民政执法的公开、透明。
(三)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办事高效、服务优质为重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根据受理事项依法告知受理或不受理,并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受理事项进行信息公开,并留存相关表册。依法对民政受理事项、资金等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截留、挪用、私分资金等行为的出现。认真履行好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职责,如出现履职不严、不履职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罚。
三、加强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是一个依法行政要求较高的职能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区民政局运用民政法律法规指导工作实践,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成立执法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民政依法行政力度,为此专门设置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副局长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长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负责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指导推进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保证各项政策法规实施的合法性、可操作性。并设立殡葬执法大队、社会组织和执法监督科,对殡葬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运行进行执法监督。积极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开展述法活动,让领导带领干部职工做好法治工作。
(二)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民政厅、区政府组织的法制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目前,区民政局已有27名同志取得了执法证件,2019年5人报名考取执法证,有2人考试合格。
(三)建立依法行政公开制度。民政部门是政府从事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涉及民权、民生、民利,是党和政府连接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区民政局结合政务公开的推行,不断创新民政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社会透明度、社会参与度、社会满意度的工作运行评价机制,把民政部门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向群众公开,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行政许可决定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四)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区民政局建立了常年法律顾问制度,现聘请麒麟区众擎法律服务所,由法律事务所指派法律工作者袁群松担任区民政局常年法律顾问,这一制度的建立为区民政局提供经常性法律协助,协助开展普法活动,指导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批、代理参加诉讼等有关行政司法活动。
(五)开展民政法规政策和民政业务工作培训。2019年3月12日召开民政业务培训会,对民政所长、民政业务人员进行民政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以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和民政服务能力;2019年9月27日结合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招聘对新录用的社会救助人员和基层民政业务人员进行了基层民政工作服务能力提升的培训,主要培训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社会事务等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业务工作流程,让民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六)依法落实民政各项工作。区民政局从落实民政法律法规入手,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扎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真正做到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落到实处。
一是接合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的要求,加大低保工作检查力度,开展低保资金专项检查,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者行动。对低保对象开展年审和入户核查工作,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较好地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全力推进低保扩面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是落实《优待抚恤条例》,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保障优待资金及时发放到对象手中。成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并挂牌,在机构改革工作中配合好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交接工作,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划转人员和编制到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是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的相关要求,加强丧葬礼俗管理。利用清明节等特殊时期,联合相关部门推行“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等一系列节地生态安葬的宣传活动。上门给丧户送殡葬政策法规,倡导文明丧葬,鼓励丧事集中办理,有力地查处了丧事扰民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公益性公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迁坟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
四是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范社会组织管理。通过开展年检年审工作,进一步掌握社会组织的活动情况,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组织依法履行责任的意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矛盾化解,志愿服务功能,着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五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加快婚姻规范化建设。实行婚姻登记员资格制度,婚姻登记员经培训执证上岗,提高婚姻登记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结婚登记合格率达100%。
六是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基层政权的建设,针对需清理的46名村(社区)、小组干部,及时指导完成清理工作,并按照《麒麟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村(社区)和小组干部空缺人员补选工作的通知》、《麒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补选工作督促指导的通知》要求,分组对各镇(街道)补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七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法治、共享法治。与区文明办联发了《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的通知》,并从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中选择比较完善、切合实际、具有操作性的推荐为优秀村规民约。
四、存在问题
2019年,区民政局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以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和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民政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于当前民政工作现实发展的要求,难以很好的发挥指导和依据作用。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亟待依照当前的工作形势和内容,结合麒麟区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二是目前民政干部队伍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员不足等问题,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目前区民政局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偏少,自身法治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是: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可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职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完善的工作措施和显著的工作成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效果。结合“七五”普法工作,拓展法治宣传渠道,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民政普法宣传教育融于大型宣传活动和各项民政业务活动之中,把普及民政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类业务培训之中。坚持做好民政法制的社会宣传工作,扩大民政法治宣传效果。
二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公开,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是继续抓住重点,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加强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学习,利用标语、横幅、致选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载体形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引导基层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着力做好今年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