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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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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3-26 11:06

    自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来,根据中央、省、市、区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普法办、区司法局等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麒麟区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法治麒麟”营造了良好的财政法治环境。现就开展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提供有力组织领导保障
区财政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事关财政改革发展、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工作总结。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针对2019年财政局相关领导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顾宝祥同志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麒麟区财政局“七.五”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税政法规科,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督查组、监督检查科、科技科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领导小组结合日常财政工作,定期不定期地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工作安排,督促落实到位。二是健全工作机构。财政局内设税政法规科(监督检查科兼),确保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日常工作中,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财政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融入财政各项工作之中,落实到各科(室)、财政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科(室)和财政所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常态工作机制。三是调整充实案审委员会。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法治行为,提高财政案件办理质量,区财政局调整充实案件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设立案审委员会,负责财政案件审理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日常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二、注重法治宣传学习,强化财政执法队伍建设
结合“两学一做”,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法治宣传学习力度,大力推进现代化信息化集体学法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和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推进信用和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加全区2020年“依法之路.年度麒麟”法律知识竞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及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一常规性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养,做到自觉遵纪守规,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及新冠肺炎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参与全省财政“金色热线”直播互动,进一步充实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法纪知识,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渠道。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多维度开展学习,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并开展相应工作,设置法治宣传园地、宣传栏等含法治文化内容的相应设施,开办法治专栏、筒报、网页等学法普法阵地,定期更新普法内容,在做好常规性财政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印发学习资料进行法治宣传的基础上,创新开辟《麒麟财政》专刊,将全区财政工作信息动态、相关法律法规、干部职工思想感悟等按月进行归集编排,印发到各科(室)、财政所,为干部职工及时掌握财政工作信息动态、加强对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了解提供了较好的平台。三是推进中层干部学习交流制。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层干部学习交流内容,利用每周一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由中层干部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集中交流学习,增强了法治学习宣传的效果。四是加强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建设。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开展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学习,举办财政专题软件培训等,督促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新政策、新业务、新知识、新技能,提高适应现代财政管理工作的履职能力。五是持续推进行首问责任等制度的贯彻实施。持续贯彻实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等制度,督促干部职工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勤廉意识、效能意识,提高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切实推进“法治型、服务型、廉洁型、效能型”财政机关建设。
三、建立完善执法制度,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制度化管理
进一步建立完善财政普法工作制度,健全普法制度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了“七.五”双普法责任制度。围绕“七.五”普法责任制管理,制定了《麒麟区财政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麒麟区财政局“七.五”普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区财政系统“七.五”普法职权和范围、“七.五”普法依据、“七.五”普法目标任务、“七.五”普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七.五”普法责任和奖惩办法、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将财政“七.五”普法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二是认真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安排单位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将“以案释法”工作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各环节,拓展到制度建设、执法、守法全过程,积极报送及宣传,按照《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麒办发〔2016〕26号)、《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区府发〔2016〕6号)要求,区财政局聘请云南恒序律师事务所李泽云律师作为财政法律顾问,为财政法治建设及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并邀请李律师积极参与普法工作。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及考试,参与率和考试通过率100%。五是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完成宪法宣传、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六进”为契机,充分发挥机关的主要渠道作用,积极组织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和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六是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司法工作等经费的保障工作,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财政建设。2020年,安排“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人员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146万元,用于司法机关开展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手段和条件的装备及办案(业务需要);“扫黑除恶工作经费”60万元,严格按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区委政法委专项经费”169万元,用于平安城市创建、综治维稳等工作开展。七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各种收费、罚没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据设立;收费、罚没收入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同时作为执收、执罚单位的支出,由财政部门按批准的年初预算进行拨付,坚决杜绝坐收坐支情况;收费实行收缴分离,罚没实行罚缴分离,即实行执收执罚单位开票、银行缴款、财政统管的模式。
四、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行为,提升财政法治工作水平
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财”这一新的工作理念,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法治管理,规范法治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严格执纪执法。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绩效化管理,结合新形势下财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在组织收入、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等财政从事的服务和行政管理活动中,强化法治管理意识,严格执纪执法,完善规范工作程序,财政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和进行。二是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在每年开展的会计监督检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财政所业务“联审互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定程序和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确保了财政检查工作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整改落实到位。持续推进“双向承诺制”和公示公告制度,即查前向社会公示被抽检单位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查中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作出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承诺,同时被检查单位向检查组作出关于资料真实性等方面的书面承诺;检查工作结束后,区财政局将检查结果通过区电子政务网向社会进行了公告,财政监督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三是做好财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按照《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财政行政审批项目按现行规定和要求进行了清理,加强了对财政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出台了《麒麟区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区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公布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坚持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财政系统内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规定上报区司法局审核备案。五是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牢固树立“档案是财政重要资产”的意识,认真落实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档案,规范财政档案管理工作,未发生档案丢失、泄密事件。六是严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财政作风纪律明显好转,干部职工法纪意识、服务意识、勤廉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财政环境。
五、拓展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财政公开透明力度
一是拓展监督渠道。组建财政系统内部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科(室)进行业务、工作、纪律、环境卫生等检查,促进系统内部规范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早防控。二是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建立财政“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在局机关和14个财政所设置意见举报箱、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金色热线”直播互动等方式,多形式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意见,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决算、财政行政职权、“三公”经费等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向社会公开依法行政事项,增强财政公开透明力度,促进了财政规范管理,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财政监督力度加大,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不懈努力,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提高,财政整体法治水平得以提升,多年被区人民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荣获先进个人称号等,较好地促进了财政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好评。但是,按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法治财政建设的要求,我们的工作仍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少数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够、执法水平不高、创新力度不足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为切实有效地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法治财政进程,不断完善财政法律法规,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营造财政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依法行政、科学理财。
(一)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体系。提升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麒麟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二)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审核监督。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核工作,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合理化、科学化。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七五”普法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法治实践,抓好《麒麟财政》普法宣传品牌建设,充分展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特色亮点,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执法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及时了解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财政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升财政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意识和理念。
(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要求,运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专项治理、财政日常业务监管等监督检查活动。各科(室)要切实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财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扎实深入推进。二是健全随机抽查“一单两库”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主体、方式等。对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重新梳理,及时调整“一库两单”,确保行政检查职权合法、监管对象名录库完整、检查人员合格。
(五)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机制运行。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资源,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开展的财政监管事项活动进行依法公示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部门之间、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 ,实现信息的有效整合,为推动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改进监督方式,提高发现问题、实施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扶贫领域财政法治监督。 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扶贫资金监管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健全监管机制,加强资金支付动态监管,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实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要求。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进一步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确保财政资金、财政人员、财政事业安全。
(七)继续抓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教育,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规定和要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书和家庭廉政公约。认真学习《准则》、《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党员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自重、自醒、自励、自警,自觉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八)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明确2021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信用数据归集报送、信息共享应用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诚信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九)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推动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巩固依法执政、依法理财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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