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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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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3-29 11:06

    2020年,麒麟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努力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以及建设服务型统计提供有力法制保障。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健全组织保障
    区统计局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始终把依法统计作为当前的一项全局性中心工作来抓,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专业负责人全力抓、其它专业齐配合的制度。建立健全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把决策执行纳入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正确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为保障全局法治工作的规范性,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给予单位各项工作法律指导和援助。通过上述举措,把法治工作与单位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不断完善和提高。
(二)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学法氛围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认识,年初制定科学、系统的法规和规章学习计划,结合单位实际,采取集体学、自学为主的方式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开展自学活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人人按照要求完成学习内容。通过理论中心学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周一例会等形式,进一步深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统筹协调推进,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区统计局按照规划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载体逐年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区统计系统的法律素养和全社会的统计法治观念,为推进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印发《统计法律法规选编》100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资料3000份,向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社会公民开展广泛宣传。三是以人口普查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普查员走街串巷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使统计普法工作真正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宣传有位”,从而提高了全民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意识。四是举办了培训班。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培训班上加大对全区统计员的统计法制教育,全年共举办各专业培训2期800余人,强化了统计人员统计业务能力的提高,加强了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四)树立法治意识,依法开展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全面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主动积极地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严厉查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切实做好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准确。不断转变过去的被动执法、消极执法为主动执法、积极执法,有针对性地做好区域内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各专业科室进一步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对核查发现涉嫌存在统计违法的企业(单位)进行及时查处。二是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充分利用“双随机”监管平台,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工作,年度随机检查单位比重不低于年度执法检查单位的10%;全年检查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完结率达到100%。三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逐条对照,任务分解,制定印发了《麒麟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任务交办清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任务分工》《国家统计局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麒麟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开展了实实在在的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存在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给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压力。同时,我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自身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如法治建设创新办法不多,法治建设形式单一,法治建设投入不够。上述这些问题与不足,需要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下步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宪法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宣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
    2.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宣传党章的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重点宣传党内法规制度,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
    (二)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1.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要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各类普查、统计年定报等重点任务,把主题宣传与本地区统计工作结合起来,印制普法宣传品,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网络等渠道,通过组织依法统计知识竞赛、演讲、征文等形式活泼、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吸引力,掀起统计普法宣传高潮,扩大依法统计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定期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个人学法、集中学法、法治讲座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提升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3.扎实推进“以案释法”。加强统计执法案例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提升统计行政执法影响力。
   4.稳步推进统计信用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工作,完善跟踪服务和退出机制。严格认定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做好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公示。健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对统计失信企业的惩戒作用和警示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曲靖市麒麟区统计局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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