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曲靖市麒麟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麒麟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及《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结合麒麟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情况
据2021年统计台账,区域内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四类。经2021年3月至4月开展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新增隐患点3个,核销隐患点9个。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82个(含7个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预警建设)。其中,滑坡50处、崩塌1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28处。按灾害等级分:特大型1处、大型6处、中型20处、小型55处。集中分布在东部的断裂带、河谷地带及采煤区,主要涉及东山镇、越州镇、茨营镇、三宝街道、沿江街道、珠街街道、潇湘街道等3个镇、4个街道的39个村委会80个村小组,威胁人口10824人,威胁财产33306万元。
二、2021年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预警建设
2021年麒麟区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建设共7个点,分别为越州镇潦浒村委会潦浒村(3、4)组滑坡、茨营镇蔡家村委会蔡家8组滑坡、珠街街道联合村委会白石岩村小组滑坡,东山镇拖古村委会木龙村小组小学滑坡、东山镇撒基格村委会下以色村滑坡、东山镇恩洪村委会曹家村小组滑坡、东山镇撒基格村委会撒基格村小组滑坡;完成36台监测设备安装并已上线监测。
三、防治重点
(一)泥石流重点防治区:沿江街道、珠街街道各泥石流分布区域,着重防护沿江街道大龙村委会大冲沟、孙家凹子沟泥石流。
(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东山镇各采煤区,尤其是东山镇克依黑上狮子村、结米村、高家村、新村阿楚克、偏坡村、卑舍塘塘子村、独木村高头坝村、独木村撒马必、恩洪村煤炭坡等地的地面塌陷。
(三)滑坡重点防治区:东山镇部分山区及三宝镇、沿江街道、珠街街道东绕城高速沿线,尤其是东山镇上以色村、东山镇下以色村、恩洪大板村滑坡;沿江街道大冲沟雷家山、顾家坡;珠街街道的白石岩、刘家松山;茨营镇蔡家8组滑坡;三宝街道黄旗村委会周旗村小组滑坡等。
(四)崩塌重点防治区:麒麟区珠街街道中所村委会中所营小组文家洼崩塌区。
(五)公路沿线重点防护区:曲陆公路、沾潦公路、曲胜公路、昆曲高等级公路等麒麟段沿线及曲靖东绕城高速公路沿线。
四、重点防范时期
据气象局部门预测,预计2021年总降水量正常至偏多,气温正常。预计2021年1月—4月降水量偏少,气温正常略偏高,春季干旱较常年偏重。2月下旬至4月上旬有轻度倒春寒天气。5月降水量偏多,气温正常。雨季开始期正常,大致在5月下旬开始。预计2021年主汛期(6月—8月)降水量正常至偏多,气温正常。7月下旬至8月气温正常至偏高,主汛期无低温冷害天气出现。秋季(9月—11月)降水量正常,气温偏高,可能出现5—7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预计雨季于10月中旬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
结合全区地质灾害隐患实际,全区2021年重点防范期为5月-11月,其中,6月—8月的主汛期为重点防范时节。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度汛。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地质灾害发生,成立麒麟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云全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建雄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石洪耘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史晓贵 区政府四级调研员、区能源局局长
田周剑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顾宝祥 区财政局局长
李建华 区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家福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荣平 区水务局局长
杨自正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坤 区民政局长
蔡 辉 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局长
区气象局局长
袁梓涵 区政府办督察员
缪 波 市广播电视台麒麟报道新闻中心主任
俞云聪 东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世彪 越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鲍志敏 茨营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 荣 三宝街道办事处主任
岳卫桃 沿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龙 珠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 勇 南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沈中伟 益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俊 寥廓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 兴 潇湘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必飞 白石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雪峰 文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建军 建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海波 太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丁春桥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丁春桥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中抽调。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电话:0874—3298393,联系人:丁春桥,联系方式:13013458997;柳云(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方式:13408790966;方金佑(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方式:13987492298。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履行好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职能,制定和完善应急救灾方案,执行好“四项制度”“三项措施”,将重点灾害区域的监测任务和防治工作落实到村(组),明确到具体责任人。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墙报、宣传栏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的成因、前期迹象表现、应急防范技巧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战胜灾害的信心,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要继续做好“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发放工作。务必做到“防灾工作明白卡”一点一卡,每个灾害点的“避险明白卡”一户一卡,在汛期来临之前发放到防灾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可能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三)强化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时期,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对辖区内的隐患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对重大险情妥善处置;气象部门要准确预报及时发布气象信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预警预报,对全区的重点隐患点加强监测监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地质灾害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监测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格落实重点隐患点24小时监测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害,要迅速报告,果断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巡查排查力度。各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在汛期前认真做好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及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监测,做好监测记录,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突发地质灾害,尽快采取必要的“防、抗、救”措施进行处置,并根据险情和灾情等级及时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对重大险情,应迅速组织灾区群众进行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督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及“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对修路、建房、采矿采煤、采砂石、取土等较大规模人为活动,必须督促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对建设工程或开矿活动堆放的废渣弃土弃石要加强监测,防止对人员、设施、村庄、农田造成威胁。因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强化应急处置。各镇、街道必须建立和完善以“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根据已查出的危险点、隐患点,要逐点落实,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牌,及时制定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同时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视灾情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启动应急预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要求,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因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及时开展隐患点的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的应急演练水平。
(七)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2021年发生的地质灾害,由发生灾害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迅速填写“灾害情况报告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同时按危害大小列入灾害整治重点进行治理。自然、民政、气象、水利、发改、交通、住建、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因治理难度大或无法治理而又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灾害点,要动员群众避让灾害,确实需要异地搬迁的,由相关部门组织异地搬迁,进行易地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