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
办理意见的函
董勤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潇湘街道文明村委会白龙海子公益性公墓道路建设的建议》,交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资金来源:每建成1个公益性公墓,验收合格后,除省、市补助外,每个镇(街道)级公益性公墓由区级财政补助30万元、村级公益性公墓由区级财政补助20万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自筹资金;社会赞助、捐助资金等。”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可自筹资金或者通过募捐等形式接受社会赞助、捐助资金,将资金用于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目前,已向潇湘街道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拨付了市级补助资金50万元,区级补助资金30万元,福彩公益金20万元,共计100万元。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公益性公墓收取的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公墓的建设、管理、维护等,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监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可将收取的公益性公墓护墓管理费用于公墓的建设。
为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维护,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的事项,区政府将按区级财政的资金情况及资金分布情况,积极争取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补助资金。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