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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86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06-11 14:32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86号建议

办理意见的函

 

朱培学等2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长坡村委会村级公墓建设的建议》,交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的通知》麒区政发〔201662号规定:公益性公墓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委会负责申报和组织建设。建设项目经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审批时,应当征求区规划、国土、发改、林业、环保、水务等有关部门意见。具体项目设计的用地、环评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三宝街道统筹公墓建设时,采取集中规划、集中安葬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公墓规划原则;二是集中规划、集中安葬有利于提高公益性公墓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三是集中规划、集中安葬有利于集中力量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降低建设成本,减少丧属负担。

三宝街道已建成2个公墓并投入使用,镇级公墓现规划面积64.3亩,规划墓穴6530个,张家营村委会村级公墓现规划面积63亩,规划墓穴9000个,三宝街道户籍人口72000余人,按照6‰的年死亡比例,三宝街道每年约死亡432人,现规划公墓大概可供三宝街道使用30年。

综上所述,目前三宝街道暂无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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