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
办理意见的函
杨懿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由教育体育部门牵头,将区域内多类民营教育培训机构成立协会,培育孵化社会团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建议》(第29号),交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央“双减”政策要求,云南省相继出台了《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云南省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云南省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等配套文件,按照上述三份文件要求,麒麟区教体局除审批监管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外,其余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均由区文旅局和区工信局审批监管。因区文旅局、区工信局正在与区教体局对接此项工作,故原来麒麟区辖区范围内由区教体局审批设立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共111所,其中,艺术类98所、体育类5所、早教类1所(停办)、公务员(事业单位)培训类5所(2所停办)、科技类2所暂时由区教体局管理。
二、因实施“双减”政策和经济形势影响,全区校外培训机构面临培训学生锐减,许多校外培训机构运转困难,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必要由一家校外培训机构法人作为成立协会的“发起人”。经征求意见,无一家校外培训机构法人愿意作为协会的“发起人”。今后工作经费也无法筹集到。
三、镇(街道)因地制宜,发挥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优势,就近就变针对社区群众开展“家门口”的非学科类文化艺术、体育和科技类培训。积极借鉴团委牵头组织的“青年夜校”模式,由镇(街道)牵头,整合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和党群服务中心资源,秉承公益性原则,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为目标,积极开展“家门口”的群众艺术培训学校建设。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