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麒麟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曲靖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曲食安委〔2020〕2号)要求,结合麒麟区实际,现就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度重点任务
(一)加强食品标签标识执法监管。加大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SC证号等标识内容,规范标签标识管理。加大保健食品保健功能、警示用语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经营行为。
(二)抓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深入开展农(兽)药整治百日行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加强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使用监管。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加强食用农产品溯源监管,全区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格落实农药实名销售等管理制度。加大种养殖者落实用药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
(三)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以镇(街道)为区域,全面推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以镇(街道)为区域,全面推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食品原辅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机制。实现中小学学生食堂6T全覆盖,打造一批6T学校示范食堂。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整治,督促学校和食品经营市场主体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大幅提高城区学校食堂“网络+明厨亮灶”覆盖率,完成1400家餐饮单位 “网络+明厨亮灶”建设目标,让消费者吃得更加放心。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监管,大力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严查无证入网经营、线下餐饮店脏乱差等问题,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加大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健康生活,减少各类集体聚餐活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
(四)抓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销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夸大宣传违法行为。乳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落实追溯体系,企业生产乳制品自检自控率达100%,液体乳生产企业100%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婴幼儿食品、乳制品、大型肉制品、蜂产品等生产经营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
(五)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国家级、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六)鼓励引导加快标准实施。推进新制定的食用林产品和农产品标准实施,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核桃产业等地方标准研究。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开展“昆仑2020”行动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推进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取得进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普洱茶、过桥米线、食品“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专项整治。抓好白酒生产加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彻底取缔违法违规生产白酒的家庭式作坊和小作坊,白酒小作坊普查建档率达到100%。
(八)持续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持续抓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全力抓好评估验收工作。巩固提升国家级农产品安全县创建成果。
(九)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建立健全《麒麟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依法依规制定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强化各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形势分析,建立统计数据定期共享机制。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并落实每人每月300元报酬。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情况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各镇、街道食安委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影响本地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部署本地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改革任务,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年底前要向区委、区政府工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及食用野生菌、草乌(附子)等中毒风险防控的宣传教育,普及家庭食物中毒防控和应急救治知识,不断提升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长期推进工作
(一)严格执行最严谨的标准。开展食用农产品标准宣传和实施应用。鼓励地方制修订一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抓好标准宣贯和备案工作,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执行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提高产品质量。鼓励制定高于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行业地方标准,鼓励各地树立区域品牌。
(二)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完成受污染土壤耕地安全利用。使用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淘汰高风险产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监督抽检、飞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落实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快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深入开展农村地区散装白酒等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鼓励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铁路等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抓好应急处置工作,修订完善《麒麟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部门协作,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问题。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及时将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开展源头治理并反馈办理情况。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开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麒麟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五)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推进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形式,提升餐饮智慧化管理水平。探索高清视频监控和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结合,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试点。建立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督促企业建立公开承诺、自查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督促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推动建立农产品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推动农产品认证机构将农产品追溯管理纳入相关认证范围,作为评价要求。督促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全区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全面推进电子证书管理,公示许可信息。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加强覆盖基地、物流配送、批发等环节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强食品领域科技创新。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加快推动区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探索开展全程追溯试点,形成一批追溯标杆企业,带动产地农产品追溯深入开展。
(七)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依托现有资源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区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数量,扩大监测范围,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加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规范食品快检使用管理。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作平台,推动追溯体系互联互通。开展预警交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水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
(八)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