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气温较高,空气湿度大,各种微生物病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进入易发、高发、突发期,加之野生菌陆续上市,食物中毒风险增加。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麒麟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如下:
一、预防野生菌中毒
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菌类;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炒透,不把不同品种的野生菌混炒;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学校、单位、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的场所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
二、预防植物性食物中毒
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不熟悉、难以识别或来源不明、有异味、霉烂,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用化肥的庄稼地里的野菜。不随意采摘食用野果,以免中毒。每年5-6月是儿童误食野马桑中毒高发季,野马桑果实形似桑葚但全株有毒,误食15-60克即可致中毒,发作快且无特效解毒药。家长应加强对儿童的教育和监护,尤其是在郊区和农村地区,应严防儿童玩耍时误采误食野马桑果。家庭烹饪四季豆时,要煮熟煮透,切忌急火快炒。
三、预防草乌、附子中毒
草乌、附子为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当药膳食用。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置的药酒及其他食品)。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四、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学校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把供餐准入、原料采购、贮存使用、加工操作、运输配送各道关口。全面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严格做到“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使用安全的水和食物原料。
五、谨慎消费散装白酒
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选购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等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六、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要认真落实《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各项要求,严把原料采购、加工、贮存关,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食品储存管理,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严禁加工制作食用野菜、野果、野生菌(含其制品)、四季豆类、发芽或青皮土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妥善保管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品,以防误食引发中毒。
七、网络订餐需谨慎
网络订餐要认真查看商家证照信息、店铺评价,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距离近的餐饮服务单位订购,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餐后要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食材质量是否新鲜等,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等高风险食品。
八、食物烧熟煮透,冷藏保存
食物要烧熟煮透,剩饭剩菜要彻底加热;凉菜要现吃现拌。新鲜食品、果蔬要进行冷藏贮存,防止腐败变质。冰箱内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剩饭剩菜及时冷藏保存,防止细菌污染繁殖。真空包装食品即开即用,按要求冷藏。饮品、牛奶开盖即食,西瓜切开即食,不要久存冰箱。熟食、冷食室温存放不超过 2小时。
九、预防亚硝酸盐中毒
随着气温升高,腌制酸菜、咸菜及腊肉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会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已变质的酸菜、咸菜或腊肉,易导致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和食盐、绵白糖的物理性质极为相似,与食物混放易造成误食中毒。亚硝酸盐引发的中毒主要有头痛、头晕、无力、胸闷、气短、嗜睡、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发绀等症状。
十、积极制止餐饮浪费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措施、做好科学备餐,细化节约举措、引导合理点餐,创新服务方式、倡导文明消费,争做抵制浪费的“推动者”;单位食堂要争做珍惜粮食的“带动者”;广大消费者要做抵制餐饮浪费行为的“传播者”“示范者”,争做“光盘行动”的“践行者”,避免暴饮暴食,倡导健康饮食。
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和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凭证,便于诊疗或维权。
麒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