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秋冬季节,针对我区人民群众秋冬药膳进补的民间习俗,为防止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和各类聚餐活动引起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麒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草乌、附子属于毒性较强的中药材,生草乌、生附子已被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单位、家庭和个人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不得擅自加工、出售和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二、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大多数情况用于非创伤性外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会导致心慌、心悸、心律不齐等,甚至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
三、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子为原料的食品;严禁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聚餐等群体性用餐时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加工食物。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自行配制的加有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药酒。
四、食用草乌、附子时常因加工、食用方法不当,极易引起食物中毒,不提倡家庭煮食草乌、附片等毒性药膳。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食用药膳进补要按照正确的方法制作,并注意药膳禁忌,谨慎食用冬季药膳。
五、加强食品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科学健康食用食物,把禁止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法规、政策和常识宣传到位,不断提升群众对草乌、附子等毒性药材的正确认知,清楚正确使用方法。若食用后出现口、唇、舌发麻,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四肢胀麻,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心慌、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到最近医院就诊,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可以拨打0874-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麒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