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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 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11-02 15:14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
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O二O年11月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7月3日,对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是麒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下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区环卫处、区园林处3个事业单位,代管区市容办。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等6个职能科室,下设督查大队、监控指挥中心、违处中心、出租车管理办、警察大队、直属大队及8个执法大队。截至2019年底,核定机构编制1个,实有1个;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执法大队、环卫、园林核定人员总编制287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284名;现实有在编在职总人数287人,退休人员23人。
二、预决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情况
区财政局下达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15,914.95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4,508.53万元,调整预算1,406.4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入18,34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4.95万元、其他收入2,427.94万元。总支出20,55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0.15万元,项目支出5,930.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113.3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差额11.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17.76万元。
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本级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本级总收入4,070.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0.62万元、其他收入150.19万元。总支出4,70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2.52万元,项目支出4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13.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1.58万元。
(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纳入部门决算汇总的单位4个,分别为局机关本级、区环卫处、区园林处、区市容办。4个独立核算单位均按财政部门要求单独编制了本单位决算报表,并由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汇总形成了部门汇总决算报表。各单位编制的决算报表将本单位的各项收支均纳入编制范围,基本以会计账面反映的情况填报,但都不同程度存在经济分类科目之间调整的情况,主要为“三公”经费有关科目填报时存在调整。同时,由于2019年度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各决算编报单位存在年初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及部分业务会计核算不正确情况,导致其决算报表不准确。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汇总决算报表年末结转和结余少计1,536,669.61元;存在违规租用、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的情况;机关、区市容办违规使用车辆油料及报销修理费40,600.00元;区机关、区环卫处、区园林处未及时清退保证金6,827,660.32元;区环卫处重复退还工程质保金28,004.76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审计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力度,定期清理存量资金,并按规定上缴财政;加强对往来款的管理,及时进行清理,避免出现长期挂账的现象;加强应收款项依法催收力度,防止造成国有资金损失。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规范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报销;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
(三)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所属独立核算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科学、完整、准确编制预决算,确保会计信息合规、合法、真实完整。
(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降低企业成本等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取消无政策依据、明令禁止的各项审批、保证金制度等,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任务分工,认真进行了整改,审计建议也得到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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