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8日至5月31日,对麒麟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202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统计局是负责麒麟区区域社会经济各项指标统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科、农业科、贸易社会科、投资科6个职能科室,下设统计执法队、地方调查队、普查中心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局现有人员46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6人,在职人员中:行政人员16人,超编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超编1人;公益性岗位3人;临聘人员5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租赁车辆一辆(用于各类调查普查及执法工作),租赁车辆费用由区统计局自行承担。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区统计局2020年的财政财务决算资料基本反映了2020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未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虚列支出的情况;未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务接待费未严格执行麒麟区公务接待管理细则;未严格执行《麒麟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存在违规报销事业人员外出办事交通补贴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违规报销事业人员外出办事交通补贴合计14,260.00元。
审计处理意见:因区统计局在审计期间对违规报销的事业人员外出办事交通补贴14,260.00进行了清退收回,本次审计不再进行处理。
(二)虚列支出记入往来405,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虚列支出记入往来的资金余额为394,800.00元。
审计处理意见:责成区统计局对虚列支出记入往来款的资金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调账更正。
(三)应上缴财政存量资金591,376.08元。
审计处理意见:因区统计局对财政存量资金591,376.08元在2021年已按照项目规划、项目进度及时作出了安排使用,本次审计不再进行处理。
四、审计建议
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定期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发挥资金效益;严格执行《麒麟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文件规定报销事业人员外出办事交通费用;加强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麒麟区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统计局已进行了整改。
对本次审计提出的建议,区统计局已采纳。
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