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及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起,对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民宗局是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中,一级财政预算单位1个。内设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2个职能科室。另有麒麟区佛教协会1个社团组织。截至2020年底,区民宗局核定机构编制1个,实有1个,核定人员编制(行政编制)6人,实有8人(行政编制7人、工勤1人),核定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为定向保障公务用车。
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区民宗局年初结转0万元,部门总收入249.54万元,总支出249.54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民宗局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其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但存在,未将决算编报范围全部编入决算、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区级国库、新制度和原制度衔接不准确、会计核算不准确、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账表不一致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632.11元。
(二)超范围列支50,00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632.11元的问题,责令区民宗局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632.11元缴入麒麟区国库;对范围列支50,000.00元的问题,责令区民宗局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超范围列支的资金50,000.00元。鉴于该资金是由于区民宗局账务处理不当列入了2020年项目支出科目,责令区民宗局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并按规定列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加强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加强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二)严格按照《部门决算管理制度》、《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决算,如实反映年度内全部收支,列示结转、结余资金,确保决算报表完整、准确。(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四)结合单位实际完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区民宗局已于2021年5月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632.11元缴入麒麟区国库;对超范围列支的问题,区民宗局进行了账务调整,将账务处理不当列入2020年项目支出科目的预付款项50,000元调整为预付账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