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8月26日,对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麒麟区社保中心”)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抽查了养老保险基金、社会化管理基金等基本收支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麒麟区社保中心隶属于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一级预算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心下设7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工伤科、财务科、稽核科、社会化管理发放科。截至2021年末,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的单位1个,核定事业编制22人(人员参公管理)。实有正式在职人员22人(人员参公管理),社会化管理人员8名,公益性岗位2人。机关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根据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总收入338.81万元、总支出338.8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麒麟区社保中心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其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真实、合法,资金支出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国有资产购置、处置认真履行了审批程序。能够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要求,出台并执行相关政策。但也存在存量资金应缴未缴、无预算采购、扩大支出范围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结余资金349 221.24元。
(二)扩大支出范围为主管部门垫付水电费及视频网络费55 153.59元。
(三)无预算采购办公设备61 42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针对应缴未缴结余资金349 221.24元的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上缴区级财政;针对扩大支出范围为主管部门垫付水电费及视频网络费55 153.59元的问题,要求追回扩大开支范围垫付的资金;针对无预算采购办公设备61 420.00元的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将固定资产采购纳入预算管理,严禁无预算安排支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有关财经法规,无预算安排的一律不予支出,严禁扩大支出范围;二是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社保中心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根据麒麟区社保中心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3年2月27日,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应缴未缴结余资金349 221.24元的问题,已按要求将上述结余资金上缴区级财政,完成整改;针对扩大支出范围为主管部门垫付水电费及视频网络费55 153.59元的问题,正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待财政拨付此费用便及时归还麒麟区社保中心,正在整改;针对无预算采购办公设备61 420.00元的问题,已组织对相关预算规定的学习,积极完善采购手续,2023年已将采购纳入预算管理,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