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8月12日,对麒麟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是麒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办公室、资产审计科、综合建设科、综合运输科4个内设机构,下属一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副科级事业单位即麒麟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无下属经费单列独立核算单位;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督查员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设科长(主任)4名。2021年底在职人员27人(行政人员1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5人)。车辆编制1辆 ,实有车辆0辆。
2021年,区交通运输局预算数1,546.4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622.40万元,项目支出924.00万元。麒麟区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1,546.40万元,当年预算已向社会公开。总收入5,266.7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094.74万元,其他收入17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73万元,项目支出4,834.01万元。增加3,720.34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增加额占本年总收入70.64%。总支出5,26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73万元(人员经费414.99万元、公用经费177.44万元),项目支出4,834.01万元——公路养护1,223.00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09.58万元、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591.10万元、对出租车的补贴2,115.80万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494.53万元。年初、年末结转和结余均为0.00元。财政追减2021年指标934.0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交通运输局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审计的2021年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在审计中发现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应缴未缴结余资金、工程交付使用后未结转公共基础设施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2,961.68元
(二)应缴未缴结余资金32,139.87元
(三)工程交付使用未结转公共基础设施35,361,543.0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问题,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区交通运输局已上缴未缴的非税收入,本次审计不再处理。责成区交通运输局今后足额及时缴纳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结余资金问题,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区交通运输局已上缴麒麟区财政结余资金,本次审计不再做处理,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及时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程交付使用未结转公共基础设施问题,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及时确认公共基础设施,完整、准确地核算公共基础设施的价值。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及时上缴非税收入。(二)按照存量资金的相关规定,清理存量资金并按规定盘活存量资金。(三)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和项目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细化目标责任,及时掌握控制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进度,加快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对审计报告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2,961.68元、应缴未缴结余资金32,139.87元问题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上缴麒麟区财政局。工程交付使用未结转公共基础设施35,361,543.07元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将“在建工程”中满足转入公共基础设施的工程调整单位2022年2月份公共基础设施入账凭证中所对应工程的金额,新增区交通运输局公共基础设施33,280,530.00元。“在建工程”2,081,013.07元未转入公共基础设施的工程,为乡道、村道上的公共基础设施,被审单位积极与财政部门及相关镇(街道)对接“在建工程”入账公共基础设施事宜。至公告时,该部分“在建工程”入账公共基础设施问题仍然在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