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10月22日,对麒麟区教育体育局(下文简称区教体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并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区教体局2020年部门预算总额126,374.1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28,685.33万元,追减调整预算2,311.17万元,追减调整额占年初预算的1.8%。决算报表反映区教体局2020年部门总收入126,374.16万元,部门总支出计130,897.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0,656.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135.42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年终拨入,部分项目尚未实施或已实施项目尚未竣工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区体局提供审计的财务资料能真实反映区教体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发现,区教育系统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免费教科书发放管理以及学校食堂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余资金问题
区教体局及其他学校结余资金共计18,870,434.11元,其中:存量资金594,881.22元,直属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餐生活补助6,300,125.33元,乡镇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餐生活补助11,975,427.56元。
(二)存量资金方面的问题
区教体局及其他学校存量资金共计396,902.50元,其中:区教体局2021宿生生活补助、营养餐生活补助389,637.50元;麒麟区珠街街道中心学校岗位补贴1,000.00元,山区津贴3,700.00元;麒麟区潇湘中心学校遗属补助1,365.00元,丧葬费1,20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区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建议区教育体育局一是应当继续加强对全区学校(包括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防止发生侵害学生利益问题。二是应继续加强学校项目工程和资金管理,在工程招投标、工程预付款支付、工程结算、工程跟踪监管问效等方面严格管理,防止高估冒算工程价款,骗取财政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区教体局已对结余资金自行整改,18,870,434.11元已全额上缴财政。存量资金396,902.50元已于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