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对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为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财政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花艺部、运尸部、火化部、殡殓部、业务部等7个科室。截至2021年底,核定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现实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在国家、省、市、区及相关部门的监管指导下合规合法开展各项殡葬业务活动;负责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负责为丧属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负责殡葬用品和祭品的销售;负责馆内安全保卫和防御工作;负责运灵车辆的使用以及馆内出入车辆的管理;负责馆内环境卫生达标等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执行财政预算,会计核算基本能遵守国家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但是,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存量资金未上缴、违规发放非工会会员生日券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1,013,943.74元
截至2022年末,麒麟区殡仪馆存量资金合计:1,013,943.74元,其中:
1.麒麟区殡仪馆专用基金913,943.74元;
2.困难人员惠民殡葬补助100,000.00元。
(二)违规发放非工会会员生日券3,300.00元
(三)其他应关注的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与曲靖源贤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应完善承包合同内容,明确拣灰炉成尸与童尸的火化费比例分成。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麒审调报〔2023〕11号审计调查报告。
(一)存量资金1,013,943.74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鉴于2022年末火化业务量大幅增加,当前火化设备不能满足火化需求,同意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将专用基金913,943.74元全额用于火化车间改扩建项目,困难人员惠民殡葬补助100,000.00元2023年5月31日已上缴区级国库。
(二)违规发放非工会会员生日券3,300.00元的问题,2023年5月22日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已追回违规发放非工会会员生日券3,300.00元至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单位账户。
(三)其他应关注的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与曲靖源贤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应完善承包合同内容,明确拣灰炉成尸与童尸的火化费比例分成。
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财务管理,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多渠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性,确保单位资金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规范有序推进单位财务工作。(二)加强工会慰问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加强工会报账单据的财务审核,强化单位内部财务监督,确保工会福利精准惠及全体会员。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进行了认真整改,向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关于(一)存量资金1,013,943.74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专用基金913,943.74元已全额用于火化车间改扩建项目,困难人员惠民殡葬补助100,000.00元已上缴区级国库。(二)违规发放非工会会员生日券3,300.00元的问题,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已追回至单位账户。(三)其他应关注的事项。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与曲靖源贤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已签订了补充合同,合同约定,未成年人火化费由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收取,不再向曲靖源贤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费用。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