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对麒麟区2022年度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民族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1.2022年民族专项资金下达情况:中央、省级累计下达麒麟区民族专项资金684.5万元,实际到位667.2万元。
2.2023年民族专项资金下达情况:中央、省级累计下达麒麟区民族专项资金713万元,实际到位713万元。
(二)使用民族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的项目情况
1.2022年:麒麟区组织实施项目14个,其中:示范村(社区)项目8个,民贸民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个,文化保护项目1个,其他项目4个。
2.2023年:麒麟区组织实施项目11个,其中:示范镇项目1个,示范村(社区)项目4个,民贸民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个,文化保护项目2个,其他项目3个。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民宗局以及各项目实施镇(街道)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区本级民族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民族专项资金存在区级财政拨付不及时;个别项目跨年实施,未及时完成资金支付;示范创建工程未及时完成结算以及创建项目信息系统录入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级财政未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17.3万元。
(二)资金跨年未支出,资金使用跟踪问效不及时。
(三)抽查的部分项目管理方面存在规定程序执行不到位,系统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
1.民族专项资金已按资金进度完成支付,但未及时对工程完成结算审计,工程价款不清。
2.2023年麒麟区录入系统项目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区级财政未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区民宗局应当及时协调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17.3万元,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针对资金跨年未支出,资金使用跟踪问效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区民宗局应当及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及时完成支付;针对未及时对工程完成结算审计,工程价款不清以及项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区民宗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完成对相关系统录入信息的更新完善工作。
针对存在问题,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与区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及时足额拨付民族专项资金;二是加强对入库项目的管理,及时更新维护项目信息,做好系统、报表数据完整和一致;三是要重视对纳入示范创建项目的闭环式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跟踪项目推进情况。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审计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区级财政未及时拨付民族专项资金的问题,经过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已完成拨付民族专项资金17.3万元;针对资金跨年未支出,资金使用跟踪问效不及时的问题,区民宗局已督促相关社区完成支付14306.00元;针对未及时对工程完成结算审计,工程价款不清以及项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区民宗局已督促相关镇(街道)及时开展项目完工结算审计工作,并督促涉及项目的镇(街道)按要求补录完善项目信息,及时进行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