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18日至7月5日,对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竹园等4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竹园等4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位于麒麟区越州镇竹园、潦浒、向桂、老吴4个村(居)委会境内,建设规模为4605.44亩,预算总投资4905.41万元(工程施工费2780.4万元、设备购置费195.18万元、其他费用378.05万元、不可预见费100.61万元、管护费1324.99万元、水电费126.18万元),资金为市级资金。
该项目由昆明华逸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地形勘测、可研及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服务,昆明昭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分6个标段进行施工,其中:一标段为云南景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581.28万元中标承建,二标段为云南烁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536.03万元中标承建,三标段为云南新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545.87万元中标承建,四标段为云南洪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542.79万元中标承建,五标段为宣威市大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318.30万元中标承建,该项目泵站及输配电工程为云南云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263.86万元中标承建。该项目于2020年11月26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该项目未进行工程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竹园等4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基本履行了建设管理程序,基本执行了建设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审计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建设程序执行方面:项目立项选址不科学,可研、设计方案不合理;二是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多结算工程款、投资控制不严、投资效益发挥不好;三是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监理履职不到位、部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等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执行方面的问题
1、项目申报、立项选址可行性把关不严
2、项目设计方案不合理
(二)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及管理使用情况
1、财政资金未到位1097.41万元
2、多结算工程款121.02万元
(三)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1、监理履职不到位
2、项目质量存在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项目申报、立项选址可行性把关不严的问题,由于对造成损失的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国土整治中心原主任朱兴田已移送麒麟区纪委及监委,并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次审计不再另行处理;对项目设计方案不合理的问题,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应当按照《设计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相关条款,追究设计单位的违约责任;财政资金未到位1097.41万元的问题,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应当加强与市国土部门和区财政部门汇报协调,争取资金尽快落实到位;对多结算工程款121.02万元的问题,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应当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1.02万元进行调整,确保工程结算造价真实、准确;对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相关条款,追究监理单位的违约责任;对项目质量存在问题,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对施工单位追究违约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建议:(一)应加强与市国土部门和区财政部门的汇报协调,争取下欠财政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二)对未入库的地块要分类进行排查,按适于种植水稻还是其他农作物进行精准区分。对适于种植水稻的,整改后可入库的水田,要及时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入库。对其他不适于种植水稻,要及时终止恢复旱地,交还村民自由种植,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三)要对已经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拿出解决方案,尽快交还村民自己种植,减少财政补贴资金的支付,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四)该项目完工工程费用2791.29万元,其他费用(前期费用、验收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345.03万元,其他费用占比12.36%过高,建议今后实施的项目要严控其他费用支出,节约财政资金,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问题处理落实。整改情况如下:
1、项目设计方案不合理的问题,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正在进行整改。已委托单位法律顾问对合同约定条款进行研究,按照法律程序对相关单位进行追责。
2、财政资金未到位1097.41万元的问题,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正在进行整改。
3、多结算工程款121.02万元的问题,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已在项目结算中调整并扣减,已完成整改。
4、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正在进行整改。约谈该项目监理方,对监理方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其进行追责。
5、项目质量存在问题,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正在进行整改。对项目质量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返工修建,监理单位在现场监督完善整改并出具相关质检资料,确认质量合格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