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麒麟区审计局于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对麒麟区商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麒麟区商务局是麒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办公室、市场流通科、市场秩序科、商贸服务科、会展经济科5个内设机构,下有麒麟区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中心、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麒麟区市场服务中心3个二级单位。2022年,麒麟区商务局预算数656.1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406.11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麒麟区财政局批复预算656.11万元。当年预算已向社会公开。本年总收入72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96.74万元(基本支出416.74万元,项目支出280.0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30.00万元。总支出69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96.74万元(基本支出416.74万元,项目支出280.0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00万元。年初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非财政拨款结转30.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麒麟区商务局及下属机构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其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支出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但审计发现存在应缴未缴存量资金、资产账实不符、应收未收水电费、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
1. 应缴未缴存量资金79200元。
(二)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资产账实不符683779.73元
(三)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使用自有资金代缴水电费后应收未收商铺2021年9月2023年1月水电费93987.20元
(四)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9243311.22元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存在补助资金实施及使用情况不明确、资金实际支付内容与项目入库申报内容不符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问题,要求麒麟区商务局将存量资金上缴区级财政;针对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要求麒麟区商务局督促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对该资产进行清理,查明账实不符原因,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进行会计处理;针对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使用自有资金代缴水电费后应收未收商铺2021年9月2023年1月水电费问题,要求麒麟区商务局清理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交通路15号住宅区及商铺应收未收水电费情况及时清收;针对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进行清理、结算,了解往来款情况,对确属核销的往来款,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核销,该收回的应收回,应上缴财政的资金按规定上缴;针对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存在补助资金实施及使用情况不明确、资金实际支付内容与项目入库申报内容不符的问题,要求麒麟区商务局按照省、市、区下发的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的通知,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完善现有的项目资料。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合理使用现有财政资金,减少财政资金沉淀,防止可用财政资金闲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二是提高资产的管理意识,对于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与资产卡片账进行核对,确保账面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资产的情况;三是加强单位所签订协议的监督管理,协议涉及收入内容的,应按期检查收入是否入账,对应收未收要落实催收责任,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四是加强单位往来款的清理核算,按照有关会计准则、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往来款信息的真实、有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商务局高度重视,对审计所提出的问题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做出检查,切实整改。根据麒麟区商务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4年12月10日,2个问题正在整改,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问题,已于2023年8月1日将资金上缴区级财政,完成整改;针对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已于2023年12月对账面存货20779.73元进行账务调整,账面长期股权投资663000元账务处理正在整改中;针对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使用自有资金代缴水电费后应收未收商铺2021年9月2023年1月水电费问题,已收到未收的水电费,完成整改;针对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委托云南天定会计师事务所对曲靖市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往来款项开展审计,已于2023年12月对长期挂账往来款进行账务调账处理2056524.59元,其余挂账往来款正在整改中;针对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存在补助资金实施及使用情况不明确、资金实际支付内容与项目入库申报内容不符的问题,2023年9月上报变更请示至市商务局备案,并按照备案表督促项目方规范实施,会同财政、乡村振兴局、第三方严格审核资金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向,并开展资金使用检查,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