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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 文  号2024年第13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12-12 09: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麒麟区审计局202311月至20241月,对麒麟区潇湘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潇湘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潇湘街道总工会、潇湘街道扶投开发有限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潇湘街道办事处是麒麟区人民政府的基层组织,下设2个综合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和5个事业单位(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财政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现辖4个社区和5个村民委员会。2022麒麟区财政下达潇湘街道办事处预算总额4,133.14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777.0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2,356.07万元。当年麒麟区财政实际拨付3,335.39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292.00万元、其他应付款43.39万元),潇湘街道办事处实际支出3,335.39万元。当年麒麟区财政追减预算指标797.75万元。本年总收入4,51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292.0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21.55万元。总支出3,67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92.00万元,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113.1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265.9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61.31万元,其中:非财政拨款结转281.87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279.44万元。当年收支结转和结余847.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03.82万元,其中:非财政拨款结转902.36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501.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潇湘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其2022年度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支出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本次审计也发现:资金执行率低挂账2年;未及时兑付人畜分居工作经费;借用下属社区车辆;编外辅助工作人员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入账;未如实反映单位债务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资金执行率低挂账2年,问题金额427066.51元。

2.潇湘街道办事处未及时兑付人畜分居工作经费338800.00元。

3.潇湘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借用下属社区车辆2辆。

4.编外辅助工作人员管理不规范。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5.潇湘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6.潇湘街道办事处及下属中心站所未如实反映单位债务,问题金额176209.4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资金执行率低挂账2年问题,要求潇湘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麒麟区饮用水源地潇湘水库径流区村落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执行进度,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针对未及时兑付人畜分居工作经费,要求潇湘街道办事处按照预算资金用途及时兑付转回至潇湘街道办事处专户的2019年人畜分居工作经费;针对借用下属社区车辆2辆问题,要求潇湘街道办事处督促潇湘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归还向社区借用的车辆,按照车辆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针对编外辅助工作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潇湘街道办事处应当梳理编外辅助工作人员情况,完善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潇湘街道办事处调整账务补记资产,对潇湘街道办事处敬老院、专业扑火营房及机具库两栋符合资产入账标准的建筑做好账务处理,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针对潇湘街道办事处及下属中心站所未如实反映单位债务问题,要求潇湘街道办事处对反映为收入的账务进行调账处理,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单位债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部门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理顺现有公车产权关系,对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及时归还;三是完善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规范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四是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的账务处理,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潇湘街道办事处认真整改。根据潇湘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41210日,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如下:针对资金执行率低挂账2年问题,挂账资金已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完成整改;针对未及时兑付人畜分居工作经费问题,已按照资金用途兑付,完成整改;针对借用下属社区车辆2辆问题,潇湘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已于2024720日将车辆移交归还使用期间车辆产生的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用由潇湘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完成整改;针对编外辅助工作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建立完善街道聘用人员管理台账,逐一梳理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合同到期情况,对未签订合同或合同到期人员补签劳动合同,完成整改;针对潇湘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取得采购、发票等手续,对固定资产入账并在固定资产系统登记,完成整改;针对潇湘街道办事处及下属中心站所未如实反映单位债务问题,草拟借款协议模板,书面通知各中心办所,20246月份后所有用于街道工作的借款,均需签订借款协议,借款人须将协议报财政所入账;及时调整林业站10万元借款账务,并完善入账手续,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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