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麒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2月10日至4月15日,对麒麟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和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麒麟区畜牧兽医局、麒麟区经济作物管理服务中心、麒麟区水产站等3个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麒麟区农业农村局属于区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6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20人,核定车辆编制2辆,2024年末实有人员17人,实有车辆2辆。所属22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84人,核定车辆编制28辆,2024年末实有人员212人,实有车辆28辆。麒麟区财政局下达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总额为9060.3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520.45万元,追加调整预算4539.8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9060.32万元,总支出9060.3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级财政2024年度已下达中央及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共计4269.96万元,涉及15个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下达4152.55万元,涉及26个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业农村局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中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会计核算基本规范。但审计发现,区农业农村局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不规范,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应引起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及时验收问题。
(二)预算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2.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三)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3.结转2年以上项目资金152110.32元未缴回财政问题。
4.无预算安排支出75645.44元问题。
5.超范围列支专项资金105896.31元问题。
6.违规列支职工福利费用12317.00元问题。
7.违规发放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53570.00元问题。
8.超范围购买发放运动服合计2397.00元问题。
9.会议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10.违规报销餐费3864.00元问题。
11.违规报销差旅费460.00元问题。
(四)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12.决算草案数据不准确。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3.未定期清查国有资产。
14.资产租用未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问题。
(六)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5.未结合行业实际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
16.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管理发放内部控制制度缺失。
(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现的问题
17.应付未付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八)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方面发现的问题
18.未进行2023年、2024年兽医社会化服务考核验收问题。
(九)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9.结余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反应死亡和疫苗空瓶回收补助经费问题。
20.2017—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拨付不到位。
21.麒麟区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中心拖欠应兑付资金。
22.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资金未拨付。
23.区农业农村局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和财务账套。
24.往来款长期挂账。
25.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闲置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麒麟区农业农村局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麒麟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区农业农村局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会议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等。二是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区农业农村局应严格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提升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杜绝违反财经纪律列支农业专项资金。四是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定期盘点清查固定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损失。五是区农业农村局及其下属单位要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逐一核实、全面清查,防范化解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积极进行了整改,审计报告反映的25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7个,均已完成整改;长期整改类问题13个及持续整改类问题5个正在整改中。其中,针对结转2年以上项目资金152110.32元未缴回财政问题,已全部上缴云南省财政,已完成整改;针对违规发放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53570.00元问题,已全部上缴麒麟区财政,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