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5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品农产品,抽检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等指标。
本次公告合格样品7批次。
附件:第51期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