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70万立方米/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
建设单位 | 云南驰诚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分公司 | ||
法人代表 | 杨胜琼 | 电话 | 13988921155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小河村委会小河一村村小组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小河村委会小河一村村小组,项目新建2条生产线,达到年产7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项目占地面积6667m2,绿化面积300m2,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72.1万元,占总投资的4.81%。主体工程:项目设置2条生产线,形成年产7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每条生产线均布置有搅拌机主楼、搅拌系统、配料仓、粉料仓及砂石料仓等;环保工程:雨污分流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辆冲洗平台、沉淀池、生活污水收集池、化粪池、除尘喷淋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废水渣堆场及生活垃圾桶等。 | ||
审批要求 |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二)项目场地应硬化,生产厂房全封闭,物料堆场及搅拌生产线全部建设在生产厂房内。物料运输车辆须密闭、覆盖,防止扬洒。 (三)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污水收集池,用于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于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进行固液分离,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四)项目运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限值。 (五)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粉尘和废水沉淀后产生的砂石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七)制定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八)企业负责处理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 (九)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0年9月24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70万立方米/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报批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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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自2021年1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74-3137901 |
审批决定详见麒麟区政务公开网(部门信息公开链接)http://mm.ql.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