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8000万(折标)页岩标块砖旋转窑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曲靖市麒麟区新庄建材厂 | ||
法人代表 | 程正桥 | 电话 | 13887441491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新庄村居民小组松山坡 |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50000平方米,建设性质为改建,由原来的轮窑改建一条环形旋转式隧道窑及制砖生产线。项目总投资6030万元,环保投资201万元,占总投资的3.33%。项目改建后年产8000万(折标)页岩标块砖,建设原料处理车间、制砖车间和环形旋转式隧道窑,以及配料系统、成品堆场及公用工程等;环保工程:配套雨污分流系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池、化粪池、脱硫除尘系统、原料堆场、破碎及筛分工段除尘系统、三级循环沉淀水池、危废暂存间、固废堆棚、垃圾桶等。 | ||
审批要求 |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二)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系统,脱硫废水经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或生产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于雨水沉淀池,用于生产。 (三)项目场地应硬化,运营期车间建设封闭罩棚,原料规范摆放于原料车间罩棚下方,禁止露天堆放,原料破碎、筛分工段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生产废气经脱硫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废泥坯、废砖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除尘渣定期清理存放在堆棚内用于制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六)制定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七)企业负责处理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 (八)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0年12月4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年产8000万(折标)页岩标块砖旋转窑生产线建设项目(报批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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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自2021年4月1日起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74-3137901 |
审批决定详见麒麟区政务公开网(部门信息公开链接)http://mm.ql.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