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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6-17 10: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拟对曲靖市宏翔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曲靖市宏翔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曲靖市宏翔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黄照波 电 话 13887472749
建设地点 麒麟区越州镇大梨树村委会杨旗营村小组曲靖市宏翔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内
项目概况 曲靖市宏翔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530302-59-03-059377),建设地点位于麒麟区越州镇大梨树村委会杨旗营村小组曲靖市宏翔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内,项目用地面积73465.8平方米,总投资21800万元,环保投资440万元,占总投资的2.0%。该项目为塑料泡沫箱、蔬菜清洗、冷藏及制冰的复合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于曲靖市宏翔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内新建,建成后年冷藏蔬菜11000t,生产泡沫塑料箱120万只/a,制冰约10000t/a;二期项目待出租场地收回后,建设本项目二期工程,二期项目建成后另增蔬菜冷藏能力2000t,年清洗白葱约6000t/a。主体工程:一期项目新建泡沫箱生产车间及2台20t/h的燃煤锅炉、制冰车间以及2个冷库(即1#、2#冷库)等;二期项目除依托一期项目工程外,再建设一层高约8m,建筑面积约6916m2 的一个白葱洗葱车间和一座冷库(即3#冷库)等。环保配套工程:建设低氮燃烧+钠碱法湿法脱硫+布袋除尘烟气治理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封闭堆煤房、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油烟净化器、雨水收集池、冷却水池、污水处理站、沉淀池、事故池、消声设施、粉煤灰仓、渣房、废暂存间、垃圾桶等。
审批要求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不能回填部分按住建部门要求清运处置;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住建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二)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系统,一期锅炉排污水、软化再生废水回用于离心水膜除尘,冷凝废水回用于锅炉;二期清洗白葱采用清水作业,洗葱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工艺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脱硫装置;项目全部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项目营运期燃煤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苯乙烯无组织排放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二级要求执行。
(四)加强高噪声源的环境管理,合理布置风机、水泵等产噪较大设备,并采取有效隔音、消声和减震措施,运营期厂界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全部还田,日产日清不暂存,不外排。废菜、废泡沫塑料边角料、粉煤灰、炉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台账,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时带回,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规范设立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七)企业负责处理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
(八)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1年5月8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曲靖市宏翔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冷链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公  示  自2021年6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74-3137901
 审批决定详见麒麟区政务公开网(部门信息公开链接)http://mm.ql.gov.cn/
此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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