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麒麟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 | ||
法人代表 | 唐相信 | 电 话 | 15924891866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金麟社区周家台子 | ||
项目概况 | 麒麟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7-530302-83-01-001017),位于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金麟社区周家台子,项目新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14.7亩,总建筑面积160000m2。分二期实施,本项目为一期建设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88423m2,估算总投资50061万元,设计住院床位498张。建设内容为门诊医技楼、1#住院楼、感染楼及配套医疗设施设备、柴油储存间等。环保工程: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预处理池(中和池)、预消毒池、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油烟净化器、院内防渗工程、低噪声设备、减震垫、一般固废暂存区、医废暂存间、其他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绿化等。 | ||
审批要求 |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厂区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二)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感染科废水经预消毒池消毒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其它医疗废水也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等周边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 (三)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排放标准限值。 (四)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噪音扰民。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临近市政道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医疗垃圾与废药品、化验室废弃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污水处理站污泥经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污泥控制标准,贮存与其它危险废物一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制定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七)建设单位负责处理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 (八)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1年9月18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麒麟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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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自2021年9月24日起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74-3137901 |
审批决定详见麒麟区政务公开网(部门信息公开链接)http://mm.ql.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