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拟对云南曲靖雄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区茨营镇海草坝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云南曲靖雄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区茨营镇海草坝采石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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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云南曲靖雄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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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邱光雄 |
电 话 |
13988970191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整寨村委会海草坝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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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云南曲靖雄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区茨营镇海草坝采石场项目(项目代码2106-530302-04-05-591740),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整寨村委会海草坝村小组,项目总投资5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6.15万元,占总投资的6.5%。项目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灰岩,开采规模由15万吨/年升级为90万吨/年(33.46万m³/年);矿山分为南、北2个采区,先由北部采区开始开采,开采结束后再将设备转运至南部采区进行开采。项目规划占地0.4022 km2,总建筑面积10000㎡,露天采场矿区由9个坐标拐点圈定,开采标高2140m--2020m,采用露天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设计开采台阶11个,台阶高度为10m,设计可采资源储量1193.51万m3(3210.53万t),设计开采规模为90万t/a,设计露天开采服务年限30年,配套破碎区、成品堆场、道路运输等以及排土场、供排水等辅助工程。生态环境工程:配套洒水车、雾炮等对采区、道路扬尘、排土场、成品堆场扬尘进行降尘、在一级破碎区及生产线密闭皮带输送末端落料口设置固定喷淋降尘装置、在二破及筛分工段安装布袋除尘器装置、破碎站及堆料场建设约5000m2封闭大棚、截排水沟、沉砂池隔油池、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池、低噪声设备、减震垫、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桶、复垦绿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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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要求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二)项目建设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在场区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运营期应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废气规范收集处理,确保达标排放。矿区开采加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内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餐饮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中的小型标准。 (四)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项目运营期妥善管理进出运输车辆,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绿化植被应选用当地物种,严格按照《云南曲靖雄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区茨营镇海草坝采石场项目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植被恢复。 (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环境风险分析专章,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强化项目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八)企业负责处理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 (九)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1年11月4日经专家评审会议评审并修改的《云南曲靖雄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区茨营镇海草坝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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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自2021年11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74-3137901 |
审批决定详见麒麟区政务公开网(部门信息公开链接)http://mm.ql.gov.cn/ |
此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