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麒办发〔2019〕10号)要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已圆满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问题: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提出“关于规划环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内容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规划环评提出的要求和措施落实不到位,规划环评的约束性不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已于8月6日组织相关核查单位完成了核查销号验收,现予公示。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