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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关于2020年1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信息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1-02 17: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3137901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南路138号  邮编:655000
 项目名称 麒麟区东山镇炎源生物质能源产业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高家村村委会 建设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炎源加工厂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3.85%。项目规划用地15亩,新建厂房650平方米,仓库1380平方米,管理用房250平方米,场地硬化8650平方米,绿化350平方米,生产道路1. 5公里,购置火年头环发生物质新能源设备SC -2000型秸秆压块机2套及其他附属设备。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破碎和制粒过程产生的粉尘。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粉碎机、生物质颗粒机及振动筛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75~85dB(A)。
(3)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原料破碎和造粒均在密闭生产车间里面进行,料破碎和造粒配备布袋除尘器。项目的生产车间为封闭式车间,车间内采用洒水降尘,通过加强原料和成品遮盖,及时清扫散落原料,减少人为扰动,并加强厂区绿化,经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厂界粉尘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运营过程对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对周围敏感点影响很小。
(2)项目设备全部设置在室内,对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备隔离带,在隔离带种树木花草,进行厂区绿化,建挡墙。
经预测,经过项目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后,到达厂界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厂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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