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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关于2020年2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2-28 15: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19日-2020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3137901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南路138号  邮编:655000
 项目名称 云南曲靖钢铁集团越钢钢铁有限公司216m2烧结烟气脱硫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越州工业园区越钢钢铁公司内 建设单位 云南曲靖钢铁集团越钢钢铁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216m2烧结生产线原有半干法脱硫系统,同步建设一套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设施,新建脱硫塔总高58m,其中塔高40m、烟囱高18m,以及洗涤除尘等烟气系统,配套建设供电(利用原供电系统)、供水、脱硫废水处理设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SO2、NOX、颗粒物。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主风机、压滤机、水泵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50~85dB(A)。
(3)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脱硫石膏和生活垃圾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SO2,新建一套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设备,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处理后,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中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烧结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环保措施可行。
(2)本项目运行期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在厂界四周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石膏、灰渣,脱水后的石膏集中收集后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灰渣收集后用于砖厂制砖;厂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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