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麒麟黄泥堡加油站统筹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黄泥堡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览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总投资4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占总投资的23.67%。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2597.85㎡,建筑占地1038.56㎡,总建筑面积931.76㎡,罐池占地面积126.5㎡,绿化面积609.83㎡。改造后设置加油机共4台,加油枪16把,加油站现销售92#、95#汽油,0#柴油,加油站年销售量4080吨左右。改造后设置4个SF双层储油罐,经改造后油罐总有效容积从100m³增加到110m³。改造后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等级划分,为二级加油站。环保工程:油气回收装置、双层罐、观察井等。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罐车卸油、储油罐贮存、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汽车尾气等。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潜油泵、备用发电机、车辆出入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65~85dB(A)。 (3)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废油罐、废加油机、油泥和生活垃圾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罐车卸油、储油罐贮存、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汽车尾气等,通过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密闭卸油等措施后,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项目的油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确保场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环保措施可行。 (2)本项目运行期噪声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在厂界四周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临近公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罐、废加油机、油泥等,项目产生的废油罐、废加油机、油泥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5号)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