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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关于2020年3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3-19 15:48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关于2020年3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3137901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南路138号  邮编:655000
 项目名称 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日产600吨煤粉石灰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曲靖西城工业园区麻黄片区双友钢铁厂内 建设单位 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涔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占总投资的5%。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双友钢铁公司原有2座120t气烧石灰窑东侧空地,建设并流蓄热式双膛竖窑1 座,生产活性氧化钙仅作为炼钢和烧结的原料,不外售。主体工程包括原料石灰石备料系统、煤粉输送系统、双膛竖窑系统、成品储运及除尘;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变电室、操作控制室等;环保工程:原料、石灰窑及窑底除尘系统(高效布袋除尘、集气罩及50米高排气筒等)、净循环水系统管道、危废暂存间等。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石灰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SO2、NOX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振动筛及上料车等机械噪声,噪声级约为70~90dB(A)。
(3)石灰窑原料转运、窑底卸料以及成品筛分储运粉尘等,以及废润滑油及其包装容器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设备冷却水经炼钢净循水环系统处理后,全部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原有化粪池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4-2010)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石灰窑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烟囱及主要排污口应规范设置并预留采样孔,其中颗粒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2标准限值;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 ;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强化原料堆存、装卸及下料口粉尘收集,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到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各除尘器收尘灰回收至烧结工序湿法脱硫综合利用,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废润滑油及其包装容器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执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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