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日产600吨煤粉石灰窑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曲靖西城工业园区麻黄片区双友钢铁厂内 | 建设单位 | 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涔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占总投资的5%。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双友钢铁公司原有2座120t气烧石灰窑东侧空地,建设并流蓄热式双膛竖窑1 座,生产活性氧化钙仅作为炼钢和烧结的原料,不外售。主体工程包括原料石灰石备料系统、煤粉输送系统、双膛竖窑系统、成品储运及除尘;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变电室、操作控制室等;环保工程:原料、石灰窑及窑底除尘系统(高效布袋除尘、集气罩及50米高排气筒等)、净循环水系统管道、危废暂存间等。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石灰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SO2、NOX。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振动筛及上料车等机械噪声,噪声级约为70~90dB(A)。 (3)石灰窑原料转运、窑底卸料以及成品筛分储运粉尘等,以及废润滑油及其包装容器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项目设备冷却水经炼钢净循水环系统处理后,全部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原有化粪池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4-2010)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石灰窑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烟囱及主要排污口应规范设置并预留采样孔,其中颗粒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2标准限值;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 ;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强化原料堆存、装卸及下料口粉尘收集,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到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各除尘器收尘灰回收至烧结工序湿法脱硫综合利用,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废润滑油及其包装容器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执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