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拟对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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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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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蔡苏中 |
电 话 |
0874-3944066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向桂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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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20-530302-59-03-009493),位于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向桂村,为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化项目配套储煤场,建设内容:利用原有场地,拆除2台原有筛煤设备,搭建储煤大棚,完善相关环保措施等。项目总投资1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万元,占总投资的18.17%。主体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2667.8平方米,地面硬化22667.8平方米,建设11000平方米储煤大棚,完善辅助设施;环保工程:场地道路硬化、1座193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喷淋设施、车辆出入清洗装置及循环水池、垃圾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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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要求 |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二)项目建设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全封闭钢结构储煤棚,预留车辆进出口,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同时在储煤棚内安装喷淋洒水降尘设施,煤炭装卸均在储煤棚内进行,配备一台雾炮机,对煤炭装卸过程喷雾除尘,厂区道路定期清扫,配备1台洒水车对道路洒水降尘;配备车轮冲洗池;进出厂运输车辆须密闭、覆盖,防止扬洒,确保所有物料不露天堆放,并在围墙四周植树绿化。 (三)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污水收集池,用于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防渗漏排水沟收集于不小于193m3的雨水收集池,并回用于生产;车轮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项目运营期厂区应定期清扫并洒水抑尘,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标准限值。 (五)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运营期落地粉尘全部收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2013修改单;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七)项目应列入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集中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八)企业负责处理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 (九)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1年7月7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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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自2022年2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74-3137901 |
审批决定详见麒麟区政务公开网(部门信息公开链接)http://mm.ql.gov.cn/ |
此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