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拟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特殊废弃物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特殊废弃物暂存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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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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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魏杰 |
电 话 |
0874-6152444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建工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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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特殊废弃物暂存库项目(项目代码2109-530302-04-01-573776),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建工巷,项目性质为改建,项目将原有库房改建为危险废物暂存库,库房总面积约为100㎡ ,其中1#仓库面积为35㎡,作为废矿物油暂存间;2#仓库面积为65㎡分为4个区域,分别用于废铅酸电池及废旧硒鼓墨盒暂存间。项目总投资48.7万元,环保投资48.7万元,占总投资的100%。主体工程:利用已有2间库房,对库房地面进行防腐防渗施工,同时按环保、安全的要求配套设置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废旧铅酸蓄电池最大暂存量10t,废矿物油最大暂存量2t,废旧硒鼓墨盒100套;预计周转废电池60t/a,废矿物油8t/a,废旧硒鼓墨盒1000套/a;项目仅针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内部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不对外收集,不涉及危险废物的拆解。环保工程:配套建设防渗工程、专用危险废物收集桶、铅酸蓄电池摆放托盘、抽排气系统、酸雾吸收器、排气筒等废气处理设施、事故池、低噪声设备、减震垫、库房隔声等,生活垃圾依托原有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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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要求 |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二)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仓库建设标准建设,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库房内设置相应的围堰、导流沟及事故池等。运输车辆须委托有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途中须密闭、覆盖,并做到防雨、防渗漏、防遗撒。 (三)营运期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原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项目运营期废矿物油须存放于专用加盖收集桶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废旧电池发生破损情况下产生的硫酸雾废气,须抽入酸雾吸收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硫酸雾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五)运营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专门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七)制定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八)企业负责处理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 (九)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1年12月10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特殊废弃物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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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自2022年3月29日起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74-3137901 |
审批决定详见麒麟区政务公开网(部门信息公开链接)http://mm.ql.gov.cn/ |
此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