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我区接到督转〔2021〕11号文第6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麒麟区编号为D2YN202104110034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为D2YN202104110034号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麒麟区政府在修建银海麒麟人工湖时征用群众耕地,村民未得到妥善安置。”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修建银海麒麟人工湖”实为“麒麟区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因城南片区城市防洪调节库项目规划方案调整优化及安置政策变化,被征收群众安置工作未能及时启动,受理件反映的“村民未得到妥善安置”情况属实,综合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4月12日,接到督转〔2021〕11号文第6批交办编号为D2YN202104110034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后,麒麟区高度重视,及时将该投诉举报件交由麒麟区沿江街道作为责任主体对该件进行办理。通过实地调查了解,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项目基本情况。2015年11月9日,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麒麟区启动麒麟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项目建设。2016年5月11日,按照“统规统建、商住分离”的原安置政策,启动片区征收工作。截至2018年11月,3个小组全面完成拆迁,共签订《房屋征收协议》547户1874人。因城南片区城市防洪调节库项目规划方案调整优化,安置小区需另行选址,安置工作未能如期启动。2018年9月20日,曲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麒沾马一体化建设发展的意见》(曲发〔2018〕32号),麒麟区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8月2日,麒麟区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了《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麒区政发〔2019〕19号),该办法将安置方式由原来“划地建设安置新村,安排集体预留发展用地”,调整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或住房安置”,被征收群众安置工作未能及时启动。
(二)群众工作推进情况。麒麟区委、区政府一直将余家屯6、7、8居民小组群众安置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同群众边沟通、边宣传、边推动”的思路,举全区之力奋力推动,先后安排沿街街道采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职工、村社干部、居组干部每人包保1-3户安置群众的大包保工作法、骨干力量包保重点人员的重点包保工作法、核心人员特殊包保工作法、外出学习交流宣传沟通工作法等工作方法,取得了较好的基础,特别是2022年3月7日以来,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推动下,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抽调街道、社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干部共128人,分为32个工作组对489户群众全覆盖开展了两轮精准有效的入户工作,经宣传、引导,已经达到33%的群众明确签字接受新安置政策,50%左右的群众表示随大流(其中30%的群众希望政府加快安置进度)。
(三)安置小区建设推进情况。为妥善安置3个居民小组被征收群众,2020年12月14日市规委会同意安置小区114亩土地的选址。2021年2月22日,安置小区一地块34.84亩土地在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挂牌交易,区城乡投取得该宗土地。2021年3月9日,曲靖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同意余家屯社区6、7、8居民小组商品房安置小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高层),要求进一步完善、报市规委办审核后批准实施。二地块79.16亩土地,2021年11月10日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麒麟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1〕53号)。2021年2月25日,市规委会原则同意安置小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30.2万㎡,其中,住宅18.8万㎡、商业4.4万㎡、地下部分6.7万㎡、配套0.3万㎡,建成后能满足村民的全面安置。
(四)土地征收情况。2021年2月22日,麒麟区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取得一地块34.84亩土地。2021年4月,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国土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2020年12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麒麟区将地块二79.16亩土地纳入《曲靖市麒麟区2021年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并按程序于2021年5月完成意见征询、专家审查等手续,2021年6月5日经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技术审查。2021年11月10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麒麟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云自然资征成〔2021〕53号)。2022年1月10日,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提议及区指挥部安排,沿江街道启动了二地块79.16亩土地征地工作,二地块79.16亩征地涉及余家屯社区和余家屯3、4、5、6居民小组共5个权属单位,沿江街道于2022年5月22日完成了所有征地任务,并将相关材料移交区自然资源局。土地现状调查、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缴纳缴工作已全部完成,同时与陆良县签订了占补平衡指标合同并支付了相应款项,目前土地报件暂未获批。
(五)安置方案起草情况。结合安置群众对安置方式多样化的需求,依据现行市、区安置政策精神要求,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包含安置小区安置、货币安置、商品房现房安置三种方式的安置方案,已于2022年6月7日全覆盖向安置群众公开,现正在征求群众意见阶段。
(六)过渡费发放情况。3个居民小组房屋被征收后,在安置房分配到户前,采用发放过渡费让群众就近租房解决住房问题。根据约定,房屋被拆除2年内安置按150元/人每月支付过渡费,超过2年未安置按300元/人每月支付过渡费。截至目前,已将待安置群众过渡费足额发至2022年10月,过渡费均支付至待安置户银行卡。
结合本次交办的问题,麒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安置工作,抽调人员,持续入户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启动安置小区建设,全力做好维稳工作,安置工作正有序推进。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属拆迁安置工作方面,不属于环保类方面。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责任,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安置方案做好群众安置工作,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群众环保意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思想意识,规范群众日常行为,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