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 (二)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系统,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不外排,回用水水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标准;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三)运营期应建立相应环境管理台账,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检验室保持正常的通风换气,生产废气规范收集及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运营期废气中有组织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自2023年1月1日起,运营期生产废气应执行相应《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的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型设施排放标准限值。 (四)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噪声扰民。项目东面紧邻紫云路,南面紧邻铁路,运营期噪声排放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项目其他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项目运营期妥善管理进出运输车辆,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交由相应公司回收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由专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公司定期使用吸粪车清运处置;隔油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完善危险废物记录台账,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制定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七)企业负责处理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 (八)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2年11月4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曲靖乾坤纸制品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