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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办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批交办投诉举报案件情况通报

  •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4-14 11:14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基本问题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1D2YN2021040700502011年6月12日,曲靖市陆良县和平化工有限公司私自将固体废物铬渣倾倒在张关营托角砂厂(位于曲靖市麒麟区320国道和平村委会小冲村旁),造成铬渣污染,现铬渣已清走,但举报人持有的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检测报告显示张关营托角砂厂有轻微致癌物质;举报人反映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曾针对此事件制定了立项报告和项目计划书,并提交给财政厅,以上资料包含关于此事件的受害群众范围、环境风险、财产损失等内容,与实际赔偿数额出入较大,曾多次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相关数据,未得到回应。麒麟区土壤2018年5月10日,云南省环境保护调研督察组赴麒麟区就麒麟区越州镇和平村委会坡脚砂场(上)访问题开展环境保护专题调研督察,实地到坡脚砂场察看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会议认为:砂场业主信(上)访问题已经经过区级答复、市级复查、省级复核,按照信访问题三级终结制度有关规定,上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各部门不再予以受理。上访人对调查处理及复查复核意见不服的,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021年1月20日,曲靖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了《关于王茶花等人信访事项的评查意见》,王茶花等人反映的信访诉求,属于无理诉求,不予支持,该信访事项办理事实清楚,政策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评查为合格案件。
不属实我区将按照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会议要求及曲靖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的《关于王茶花等人信访事项的评查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对上访人的信访诉求进行合理分析研判,对上访人合理诉求耐心接访,依法引导;对上访人的无理诉求,不予受理,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D2YN202104070051位于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的曲靖市石林瓷业有限公司生产时烟囱经常排放黑烟、黄烟,并伴随有刺激性气味产生;每晚10点到凌晨3点左右违规焚烧炉渣;在厂内洗煤厂后靠近变压器位置,通过暗管偷排污水到南盘江;在线监测数据和熄焦水监测数据造假。麒麟区大气,水,其他污染关于“生产时烟囱经常排放黑烟、黄烟,并伴随有刺激性气味产生”的问题。该企业于2019年将消烟除尘车改造为导烟车,并将机侧除尘改建为二合一地面除尘,新建脱硫、脱硝系统并投入使用。在导烟车及地面除尘站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装煤出焦过程中,有荒煤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现场检查时,脱硫塔烟气排放口烟气呈白色,未有排放黑烟、黄烟的情况。企业产生带有刺激性气味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针对该情况,企业已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及时更换破损的炉门、刀边等应急措施,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
关于“每晚10点到凌晨3点左右违规焚烧炉渣”的问题。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炉渣,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厂区堆存有炉渣,举报件描述的炉渣为焦油渣、粗苯渣,企业采用配煤焚烧工艺进行处置,并按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关于“在厂区内洗煤厂后靠近变压器位置,通过暗管偷排污水到南盘江”的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设置有暗管,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外环境的情况。
关于“在线监测数据和熄焦水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该企业安装有焦炉烟气、地面除尘共两套在线监测设备,已完成比对监测及验收工作。2021年04月13日15时45分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麒麟大队执法人员会同对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曲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巡检项目部巡检人员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及曲靖市石林瓷业燃化有限公司在线数据造假进行进一步核查。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曲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巡检项目部巡检人员对曲靖市石林瓷业燃化有限公司在线设备进行了验证分析仪准确性(1、通入空气验证分析仪零点准确性;2、使用标准气体对在线设备进行全流路测试;3、查看现场设备运行参数设置、参数修改记录情况及历史监测数据情况;4、查看现场在线设备运行维护记录;5、查看分析仪光源信号强度;6、对采样平台安装的温度、压力、流速仪进行断开信号线测试验证数据传输准确性;7、随机抽取监测站房视频监控回放录像),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未发现数据造假行为。
基本
属实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按照“整改目标明确可达、整改措施科学可行、整改责任落地落实、整改时限合理合规”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3D2YN202104080014曲靖市南片区南盘江沿线多家废旧物品回收站,将回收来的塑料瓶、油瓶,洗洁精瓶等破碎后用水冲洗,冲洗废水直排城镇雨水管道,污染南盘江。麒麟区(一)现场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南盘江(曲靖市麒麟区段)南片区4个街道辖区范围内,共有130家废旧物品回收站(点),其中,南宁街道65家、三宝街道33家、益宁街道24家、沿江街道8家。
(二)检查发现问题。经现场核实,130家废旧物品回收站(点)中,有照93家,无照37家。130家废旧物品回收站(点)中,有115家直接将回收来的物品向下一级回收单位售卖,未进行破碎加工处理,不涉及用水。其余15家将收购来的废塑料、废皮管、废胶垫等进行了简易破碎处理,工艺为用水降尘降温,产生的废水有收集池;收集池不规范,废旧塑料瓶压缩工艺产生的淋漓水未进行处理。检查中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城镇雨水管道,污染南盘江的现象。
部分
属实
(一)麒麟区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及街道就存在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拟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及整改时限,要求收集池不规范的站(点)进行规范改造,对工艺产生的淋漓水进行清运。
(二)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站(点)进行关停取缔,断电断水17家,拆除简易加工机械24台;清运废旧物品50余吨,清运废水至南片区污水处理厂30余吨。
4X2YN202104080001位于曲靖市麒麟区的大山煤矿和巴家沟煤矿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建设污水、噪声、固废防治设施。麒麟区生态一、关于“曲靖市麒麟区大山煤矿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建设污水、噪声、固废防治设施”调查情况。
(一)建设项目及环保手续情况:曲靖市大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煤矿改造升级项目位于麒麟区东山镇恩红村委会者白黑村,矿区面积为1.3125Km2,开采标高为+2010~+1700m,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原曲靖市大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煤矿为21万吨/年,原项目于2006年7月27日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曲环许准〔2006〕77号),2010年3月5日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曲靖市大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煤矿改造升级为30万吨/年项目于2020年1月16日取得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曲环审〔2020〕2号),于2020年3月5日开工建设,21万吨/年同步停产。目前企业正在建设未生产。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530302MA6K5MTLXP,有效期:2020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
(二)污染防治措施情况:1、水污染防治情况:建有规模800m³/d的矿井水处理站一座、规模120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工业广场雨污分流系统、矿井水事故池、生活污水事故池、食堂隔油池、机修车间隔油池。矿井水处理站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工业广场厕所冲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在矿井水处理站旁分别设置容积200m³的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各一个,设置管线连接矿井水处理站;食堂旁设有容积为2m³的隔油池一个。2、噪声污染防治情况:企业噪声污染主要来自风机房、机修间、坑木加工房等产生的噪音。风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采取建筑隔音及安装消声器;机修、坑木加工在建筑物内进行。3、固废污染防治情况:企业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箱,定点收集。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无危险废物暂存,标识安装不规范。4、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原煤和矸石储存在四面封闭的筒仓内;原煤(矸石)转载点、装车点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原煤输送走廊封闭设施正在完善。
二、关于“曲靖市麒麟区巴家沟煤矿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建设污水、噪声、固废防治设施”调查情况。
(一)建设项目及环保手续情况:曲靖市麒麟区巴家沟煤矿位于恩洪矿区6-II井田,采矿许可证范围为0.4468 km2,建设规模为30万t/a,开采深度为+2080~+1800m,项目于2016年12月30日取得《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曲靖市麒麟区巴家沟煤矿3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曲环审〔2016〕136号),2017年8月9日取得《30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批意见》(曲环审〔2017〕61号)。2017年12月12日取得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30302709789125DC0054Y,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1日;2020年6月29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登记编号:91530302709789125D001W。
(二)污染防治措施情况。1.水污染防治情况:企业建有处理规模每小时40m³的矿井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每小时3m³的THT-3型小型综合污水处理设备一套,分别对矿井水和办公区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矿井水处理站旁建设有120m³雨水收集池和80m³的事故缓冲池。2.噪声污染防治情况:企业噪声污染主要是压风机、通风机、机修设备产生的噪音。压风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采取建筑隔音;通风机安装在建筑物内,并加装了两级消音器及隔音棉进行隔音;机修设备、坑木加工在钢架大棚内进行操作。3.固废污染防治情况:企业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了标识牌,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矸石与砖厂签订协议后统一外售处理,并完善了台账;矿井水污泥干化后掺入末煤外卖;生活垃圾委托恩洪村委会清运统一处理。4.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企业建有三面围挡矸石转运场及922㎡封闭式储煤大棚,地面已做硬化。煤炭皮带运输机在2021年4月进行重新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煤炭皮带运输机密闭工作。2019年12月16日,曲靖市麒麟区巴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委托昆明嘉毅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自行监测,现场查阅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情况。
部分
属实
(一)要求曲靖市大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煤矿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前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二)要求曲靖市麒麟区巴家沟煤矿对新更换的原煤皮带输送机进行密闭。
5D2YN202104080055双友钢铁有限公司(位于曲靖市麒麟区西城街道国双友路)属于重金属污染企业,生产时污染大气且噪音扰民。该企业6年前原计划搬迁改为住宅用地,现政府计划投资50亿对其进行原址扩建。举报人称该企业经常发生小型安全事故,并于近期目睹该企业发生小型爆炸和火灾事故。麒麟区噪音,大气经核实,举报反映的“生产时污染大气且噪音扰民”问题基本属实;“该企业6年前原计划搬迁改为住宅用地,现政府计划投资50亿对其进行原址扩建”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经常发生小型安全事故,并于近期目睹该企业发生小型爆炸和火灾事故”问题不属实。基本
属实
(一)经查证,一是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和大气污染的问题,市、区两级环境监测部门多次对该问题开展监测,监测结果均显示各项排放指标均在国家排放标准限值范围内,未超标。二是该企业在原址进行转型升级,现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平面规划设计,完成30万吨封闭式大型综合料场、20万吨/年新型石灰窑建设。项目环评、能评、安全预评价等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目前,所举报问题已进行了处理,一是督促企业各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保障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不超标排放;二是按照相关要求责令有关部门做好该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帮扶,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转型升级项目步伐,确保该企业2023年如期完成转型升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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