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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办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批交办投诉举报案件情况通报

  •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4-15 11:19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基本问题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1D2YN202104090025      曲靖市麒麟区政府征收农田,承诺建设1千亩人工湖作为调节库,但实际仅建成约200亩的人工湖(麒麟湖),其余用地被用于开发房地产。麒麟区其他污染      反映问题所称的“人工湖(麒麟湖)”项目实为麒麟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库区及绿地广场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45.17亩,计划投资17.32亿元,项目分期实施。2014年按照《曲靖市麒麟区金江生态园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方案组织实施,规划面积671亩,其中,水面421亩、绿地及广场250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水面开挖226.96亩,绿地及广场建成120亩,建成区域仅为一期项目建设。部分属实      2017年《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将该片区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对该片区定位及用地进行优化调整,麒麟湖规划为生态城市格局中的“东湖”,是麒麟区城市核心区内规划面积最大的开放式公园。2019年根据“麒沾马”一体化的决策部署,按照加快麒麟现代城市、宜居城市、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步伐的要求,将项目所在片区规划研究范围东扩至南盘江、南扩至永乐路、西至珠江源大道、北扩至潇湘江,面积约8.63平方公里(约1.29万亩),其中麒麟湖公园规划面积1150亩(水域面积约790亩,绿地及广场360亩)。因麒麟湖总体定位和功能提升,规划方案需要优化和调整,加之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需编制片区征收土地成片开发方案才能报批土地等原因,故暂缓项目二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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