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基本问题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 | D2YN202104090025 | 曲靖市麒麟区政府征收农田,承诺建设1千亩人工湖作为调节库,但实际仅建成约200亩的人工湖(麒麟湖),其余用地被用于开发房地产。 | 麒麟区 | 其他污染 | 反映问题所称的“人工湖(麒麟湖)”项目实为麒麟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城南片区防洪调节库库区及绿地广场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45.17亩,计划投资17.32亿元,项目分期实施。2014年按照《曲靖市麒麟区金江生态园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方案组织实施,规划面积671亩,其中,水面421亩、绿地及广场250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水面开挖226.96亩,绿地及广场建成120亩,建成区域仅为一期项目建设。 | 部分属实 | 2017年《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将该片区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对该片区定位及用地进行优化调整,麒麟湖规划为生态城市格局中的“东湖”,是麒麟区城市核心区内规划面积最大的开放式公园。2019年根据“麒沾马”一体化的决策部署,按照加快麒麟现代城市、宜居城市、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步伐的要求,将项目所在片区规划研究范围东扩至南盘江、南扩至永乐路、西至珠江源大道、北扩至潇湘江,面积约8.63平方公里(约1.29万亩),其中麒麟湖公园规划面积1150亩(水域面积约790亩,绿地及广场360亩)。因麒麟湖总体定位和功能提升,规划方案需要优化和调整,加之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需编制片区征收土地成片开发方案才能报批土地等原因,故暂缓项目二期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