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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办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七批交办投诉举报案件情况通报

  •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4-18 11:36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基本问题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D2YN202104120011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麒麟区三宝镇张官营村和新发村交界处的2家养猪场和1家养牛场随意堆放粪便,异味扰民。麒麟区生态    经核查,举报问题涉及三宝街道张官营村的曲靖市麒麟区窝山家庭养殖农场和曲靖市麒麟区得琨养殖场,分别饲养生猪31头、肉牛75头。2家养殖场(养猪场、养牛场)共用一个30m3的粪污收集池,产生粪污统一收集处理,循环利用,主要用于山地经济林地浇灌施肥。但现场检查中发现2家养殖场有粪便堆放,存在异味。
    新发村养猪场为沿江街道晏丽梅养殖场,现存栏母猪7头,仔猪30头。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养殖过程中有少量猪粪堆放在路边,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气味污染。
属实    责令3家养殖户立即清除养殖场所内外所有猪粪、粪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规范粪便堆放,及时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减少粪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区政府将加强领导,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辖区内养殖场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养殖户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二是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内养殖场的排查、清理、整治、规范力度,确保养殖场粪污堆放、收集、处置规范,同类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三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排查整治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D2YN202104120049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新田村三七焦化化工厂和众一焦化化工厂,烟囱排放黄色刺鼻烟气。麒麟区大气    (一)反映的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新田村三七焦化化工厂为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化三厂。企业位于曲靖市麒麟区越州工业基地,企业投产以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明察暗访制度开展常规监察和突击抽查。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对企业开展监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2019年11月22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对企业贮存洗油残渣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麒区环罚字〔2019〕41号)。
    自2018年以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按照每年度《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对麒麟煤化工三厂实施监督性监测,监测频次为半年一次,监测点位涉及锅炉、焦炉、洗脱苯管式炉、硫氨共4个废气排放口及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氨、厂界噪声,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均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
    经调查,企业焦炉在出炉过程中,偶有少量烟尘(黄烟、黑烟)逸散,同时化工产品回收系统,焦油罐区焦油储罐顶部有放散口,前期未引入排气洗净塔洗涤,有挥发性气体逸散。
    (二)反映的众一焦化化工厂是曲靖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向桂村。企业煤焦油深加工循环示范工程年产1500吨永固紫项目于2014年2月28日取得原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曲环审〔2014〕53号)。企业投产以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明察暗访制度开展常规监察和突击抽查。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对企业开展监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2020年5月25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委托云南蓝硕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依据监测报告(蓝硕检字〔2020〕461号),对曲靖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以(曲麒环罚字〔2020〕15号)进行了行政处罚。2018年以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按照每年度《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对曲靖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监督性监测,监测频次为半年一次,监测点位涉及燃气锅炉、导热油炉共2个废气排放口及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监测指标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厂界噪声,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均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
    经调查,企业2-萘酚生产装置中间油槽区在倒料过程中,油槽顶部未密封,导致2-萘酚碱熔车间偶有短暂冒黄烟情况发生;2-萘酚包装厂房存在密封不严,有异味产生。
基本
属实
(一)针对烟气排放及异味问题,新田村三七焦化化工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2018年,投资347余万元对煤气脱硫系统、焦炉1#、2#导烟车液压系统、焦炉除尘干管翻板阀及集尘罩进行全面改造。2019年,投资498余万元新增了一套机侧地面除尘系统、一套排气洗净塔、一套高压氨水喷洒系统高压多级泵、一台导烟车;投资3600余万元新建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及其配套设施,6月份投入运行。2020年,投资500余万元对焦炉系统控烟除尘进行彻底升级改造,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目前地面除尘站改造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5月份完工。
(二)针对烟气排放及异味问题,众一焦化化工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一是将2-萘酚生产装置中间油槽区进行全密封,配管将油槽烟气引至洗涤塔进行冷却洗涤降温。二是针对二萘酚包装厂房在包装时产生粉尘异味问题。企业已将袋滤箱体内滤袋密堵,重新选型,更换滤袋,并排查洗涤塔喷淋装置。三是针对中转釜倒料后蒸汽异味问题。增加了蒸汽扫汽收集管,将蒸汽扫汽管接入洗涤塔,经喷淋洗涤冷却后进入管式炉燃烧。四是针对邻二氯苯母液槽蒸汽异味问题。对入孔进行封堵,设密封专管收集后进行冷却回收。五是针对磺化4#洗涤塔顶部蒸汽异味问题。增加喷淋层数,多级洗涤,单独设置喷淋洗涤循环泵,并在塔顶增设温度监控,塔顶温度不超过45℃,确保彻底洗涤。六是针对酸化车间酸化煮沸顶部放散烟气问题。增设烟气洗涤系统,将酸化车间酸化、煮沸、铸铁压滤机运行时烟气收集至烟气洗涤塔,经冷却器冷却的洗涤水喷淋洗涤。七是针对洗涤车间母液在运行过程中烟气及异味从水池冒出问题。用不锈钢材料建设收集槽,在槽顶设置烟气收集管集中收集后进入新增的烟气洗涤塔经洗涤后送管式炉燃烧。八是溶剂油回收蒸馏残渣放渣口烟气异味问题。将接渣水槽进行全密封并新增风机,将产生的烟气抽至管式炉燃烧。九是针对粗品洗涤车间物料跑冒滴漏产生异味问题。将设备进行升级换代,更换为不锈钢密闭式离心机,同时所有离心机全部配烟气管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全部经风机抽入洗涤塔内,经冷凝液洗涤后送管式炉燃烧排放。十是针对粗品车间闭环、硝化环节产生的工艺废气及异味问题。将活性炭吸附塔排口废气接入管式炉燃烧排放;将原碱液洗涤塔废气接入新增的洗涤塔洗涤后进入管式炉燃烧排放。
3X2YN202104120015    曲靖金弘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桂花树村)利用病死牲畜制造加工食品原料和饲料原料,时常有大量烟雾逸散周边且恶臭扰民,每天近百吨废水直渗地下。麒麟区大气
、水
(一)基本情况。该企业位于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桂花树村,是集畜禽骨粒、骨粉、骨油(工业级)有机肥研发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该公司有一条畜禽骨粒综合利用生产线,主要产品为15000吨骨粒,副产品为1400吨工业级骨油。年产3万吨高蛋白系列肥料综合利用生产线正在建设调试。《曲靖金弘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畜禽骨粒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1月2日取得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曲环审〔2012〕213号),2019年10月21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1月14日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30302059485997E001R。该公司利用畜禽骨粒生产废物加工年产3万吨高蛋白系列肥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于2017年12月4日向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登记备案,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麒区工信备案〔2017〕15号),该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5月18日取得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批复(曲麒环发〔2020〕16号)。
(二)现场核实情况
1.关于“利用病死牲畜制造加工食品原料和饲料原料”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厂内未发现畜禽动物尸体,但堆放有大量的牛、羊动物骨头。与交办件反映用病死牲畜制造加工食品原料和饲料原料不相符。该公司收购各类动物骨头粉碎后加工生产骨粒,年收购风干原骨2.7万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持证56吨,持证率0. 2%。骨头原料绝大多数来自云南本省,主要从各县(区)小餐馆、屠宰场、农贸市场等地收购。建立了原料收购台账,台账登记完备、规范、齐全。经翻阅入库台账及动物检疫证明,风干原骨进场后,用0.1%碘伏或5%过氧乙酸消毒杀菌,常温下堆放。
该企业销售合同载明,产品骨粒(年生产能力1.5万吨)销往罗赛洛(广东)明胶有限公司和四川瑞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工业级骨胶;产品骨油(年产量20-30吨)用于制作润滑油、肥皂等,2017年销往资阳禾粒饲料油脂有限公司,2018年销往云南宇康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销往曲靖市麒麟区园民废油脂收购店和禄丰伟杰废油回收利用部,2020年销往禄丰贝特利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截至目前企业未销售,未发现用于制造加工食品原料和饲料原料。
2.关于“时常有大量烟雾逸散周边且恶臭扰民”的问题。经核查,该企业部分原料未堆放于原料库,原料堆放厂房未密闭,厂区东南角露天堆放有腐烂骨头,厂区东面混合池、水处理生化池、污水收集池、油脂分离器脂肪收集槽未密闭,有恶臭气味产生,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企业生物质燃料锅炉尾气经过多管旋风除尘设施进入简易水喷淋除尘装置进行二次处理,处理后再通过30米高的烟囱排放,2020年曲靖金弘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天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公司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开展了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未发现排放超标情况。烘干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室式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进入覆盖有木屑的水池中进一步进行除臭处理,处理池未密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处理池上面有大量白色烟雾弥漫,有恶臭气味产生。
3.关于“每天近百吨废水直渗地下”的问题。经核查,公司配套建有蒸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通过渗井、渗坑排放情况。但废水处理生化池有少量溢流废水、压滤机产生的少量滴漏废水流入雨水沟,通过厂区西面雨水排口排入外环境的痕迹。
(二)检查发现问题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持证率0.2%,未按规定申报检疫证明。
2.厂区环境脏乱差,部分原料未堆放于原料库,原料堆放厂房未密闭,厂区东南角露天堆放有腐烂骨头,厂区东面混合池、水处理生化池、污水收集池、油脂分离器脂肪收集槽未密闭,有恶臭气味产生,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
3.废水处理生化池有少量溢流废水、压滤机产生的少量滴漏废水流入雨水沟,通过厂区西面雨水排口排入外环境的痕迹。
4.经处理后的烘干炉尾气未集中收集通过排气筒排放。
5.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擅自更改烘干炉废气排放口设置。
基本
属实
    麒麟区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立行立改。
    下步,麒麟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二是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加大对该公司收购的各类骨头原料的检验检疫力度,对现有库存骨头原料的检验检疫进行溯源,补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三是责成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公司原料进货渠道及产品销售渠道的监管;四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加强对公司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严禁厂区污水混入雨水排放,对厂区东面混合池、水处理生化池、污水收集池、油脂分离器脂肪收集槽进行封闭,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的各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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